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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5章 番外八百四十四 海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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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那么短,纵然会有更好的,可有些遇见独一无二。
    人生那么长,纵然有些遇见独一无二,可还会有更好的。
    风一生都在漂泊,
    却从不惧怕流浪。
    因为它已知,
    自己会遇见更好的海洋。(二)
    大学毕业后,我像风一样在北欧游荡了一年,后来想看富士山,于是揣着最后一点钱漂洋过海,到日本时身上统共只剩十欧元,连小旅店都住不起,只好睡在公园的长椅上。
    我没有扩声器,只能抱着一把吉他在街边唱,好歹赚点伙食费。后来游荡到奈良公园,我喜欢那里的鹿群,重要的是,那里有种饼干特别便宜,这个发现让我相当惊喜,于是坚决地在那里扎了根。
    那天早上我醒得很早,天际慵懒地散着微光,公园里很清静,唯一不太和谐的,只有坐在我旁边那张长椅上的人,白衬衫,黑头发,正吃着早餐,侧面在晨曦中只有一个模糊的剪影。
    这个时间连鹿群都还没醒,这人就已经开饭了,想想真是莫名诡异。
    但平心而论,那真是个像极了傅吟的剪影,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可我也只是多看了一眼,便收回视线。这么些年过去了,不该想的,我不会让自己再想。
    咕咚咕咚把最后的半瓶水喝了,我抱起吉他唱了首《bright morning star》,算是开嗓,一遍又一遍,天渐渐亮起来,鹿群开始有了动静,那个吃早餐的人也吃完了,靠在椅背上安静地看着天际线。
    看到有鹿渐渐接近我时,我还挺得意,以为自己的天籁之声连小鹿都打动了,遂更加放开了嗓子唱,唱得还挺投入,以至于当我反应过来时,已经被鹿群包围了。
    我流浪这几年,胆子早就练肥了,可此时依旧有些慌。这里的鹿都是野生的,指不定饿慌了就来咬人,此时唯一的庆幸是鹿是食草动物,这样我至少不会葬身鹿群。但情况还是不太妙,放眼望去鹿头涌动,我的长椅都快失守了。
    余光中瞥见那人站在长椅上看着鹿群中的我,仿佛在笑,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以一个利落矫健的动作起跳,我只觉得半空中黑影一闪,他便险险落在我的长椅上,一手抓起我的背包,一手拉着我,钻着空隙就跑。
    他的动作又轻又快,面容只是一瞬而过,可我还是看清了他的脸。
    真是五雷轰顶。
    那张好看得一如既往的脸,只有五官轮廓较三年前更加深刻。
    或许是感受到我的停滞与迟疑,他回头对我喊:“你放心好了,我叫傅吟,不是人贩子!”
    我看着他,没有说话。
    我当然知道他叫傅吟。
    相遇就是这么玄妙,世界那么大,两个人那么渺小,却还能在大地上的某一个角落遇见对方,是上辈子修来的缘分。我曾以为我和傅吟的缘分仅止于两年的同窗情谊,最大胆的肖想也不过是毕业后在他工作的地方工作,以同事与师妹的身份存在着。但我贫乏的外语天赋最终没能令我成为一名翻译官,于是肖想终究只停留在肖想。
    我没想到自己能再次遇见他,在这样的地点,以这样的方式,虽然我猜想他不会记得我。
    他跑得不是很快,大概是为了照顾我,我看着他的后脑勺,黑发柔软又漂亮,发觉自己已经好几年未曾这样心如擂鼓,心里思索着等会第一句话应该说什么,怎样给他留一个好印象。
    无意间回头,赫然发现有胆大的成年鹿竟然追在我们身后,最近的都快咬到我裙摆了,吓得我扭头就冲他喊:“你跑快点儿,鹿都快咬着我屁股了!”
    他似乎是愣了愣,回头看了一眼,也对我喊:“你穿着裙子,跑得快吗?”
    我三两下撩起裙摆攥在手里,露出里面的七分牛仔裤,冲他喊:“妥妥的!”
    他大笑起来,加快了速度,风声在耳边呼啸而过,我紧紧攥着手心的裙摆,像是要抓住这些年好不容易攒积来的勇气。
    云层静悄悄地裂开一条缝,金色的日光悠然飘下,打了个转,柔软地铺在他的白衬衫上,像某个不知名的梦境。(三)
    “所以呢?再遇初恋救你于鹿群中,你是以身相许,还是以身相许?”段至唯把煮好的面条捞出来,嘴里咬着棒棒糖。
    我说:“你嘴里那个是巧克力味的?还有没有多的,我要酸奶味。”顺手拿起他放在桌上的钱包端详。
    他居然真的从口袋里摸出一根酸奶棒棒糖,继续问:“然后呢,你们是不是就终成眷属,一起浪迹天涯了?结果后来你发现自己已经不爱他了,只是放不下心里的执念,所以最终选择不告而别,一个人四处流浪。”
    我打量他:“言情文学界少了你这种人才真是可惜。”又唏嘘地叹口气,“哪能呢,他的理想型是长发及腰的气质女孩,要饱读诗书,还要安静贤惠,我除了有快及腰的长发,其他的八竿子打不着。”
    他说:“你还是短头发好看点。”
    我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我大学的时候是短发?”
    他愣了愣,然后说:“不然你怎么叹气呢。”
    我想想也对,于是又叹了口气。
    他陪我一起沉默了会儿,又问:“说真的,好不容易再遇见他,你怎么不一诉衷肠呢?这么好的机会,你就应该不要羞涩冲上去扑倒啊,不是天天跟我叫板你胆子大么?”
    “算我求你段至唯,语文不及格就别用四字词语,听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撕开糖果纸,拿在手里看了半天,又说,“他订婚了。”
    段至唯张了张嘴,愣是没能扯出一句话来。
    倒是我反过来安慰他:“没事,我这人特看得开,人生在世,谁没个初恋吗,痛一痛就过去了,没看过有部电影叫《初恋这件小事》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到我这儿就什么都没了。”我妈说得没错,我真是个心灵强大善解人意的好姑娘。
    他挠着头打哈哈:“是这道理,是这道理。”
    然后我就打算去买今天的鲜奶,走出门口几步,突然发现不对,于是又折回去,途中顺口问段至唯:“对了,你的理想型是什么样的?”
    他含着棒棒糖口齿不清地说:“反正不是你这样的。”
    我沉默了两秒,看了看手中的男士钱包,转身哼着“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愉快地走了。
    而关于初恋的话题,就在那时告一段落,我们再也没提起,忙着或是闲着,日子一眨眼就过去。寒冷渐渐消融,拉面馆前的樱花树纷纷开了花,大簇小簇地拥在一起,似翩然雪海,晃花了游人的眼。
    我到店里的时候,段至唯正翻箱倒柜地找东西,等我吃完两碗拉面喝完一甁米烧酒,他还在找,我撑着脑袋打量他半天:“我说……”
    他正趴在地下瞅沙发底,头也不抬地打断我:“有什么事等会再说。”
    我说:“其实……”
    他又打断我:“别闹,我这找钱包呢,正经事儿。”
    我顿了顿,“可是……”
    他有些不耐烦了,大概是心急,烦躁地抹抹额头上的汗:“岑然,你就不能安静一会儿?”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半晌,耸耸肩,顺从地保持了沉默。
    他复又转身继续翻箱倒柜,我百无聊赖地数着他酒柜上的烧酒,半个小时之后他终于放弃了,一脸如丧考批的样子走到我面前,问:“你刚刚想说什么?”
    我正欲回答,门口处的风铃响起来,有客人推开门进来了,料峭的春风趁虚而入。段至唯用日语说了句“欢迎光临”,我裹了裹身上的针织衫,没有回头,但可以想象此刻清风卷地,花瓣扬起如初春小雪,客人踏着早春的阳光漫步而来,衣襟处染上似有若无的花香。
    客人走到柜台前,就站在我身边,用英语点了一碗拉面。地道的伦敦腔,让人想起十九世纪衣冠楚楚的英国绅士。
    段至唯就开始捣鼓拉面,抬头又想和我说话,我抢在他之前开了口,用的是十万年没讲过的日语:“请保持沉默。”
    他大概是也被我这突如其来的日语震慑住了,竟然真的没说话,我狠狠地深呼吸两次,以最镇静的语气用日语问他:“旁边那位客人,是不是比我高一个头,穿着白衬衫,左手无名指戴着银色戒指,长得特别帅?”
    回答的我却是那位男客人,说的竟然也是日文:“原来在你眼里,我长得特别帅?”
    我心中“咯噔”一声,僵了半晌,终于机械地扭过头去,看见那张英俊的脸,讶异还未来得及褪去,嘴角已经扬起笑容。
    他对我说:“岑然,好久不见。”(五)
    回来时正巧遇上段至唯从店里出来,他愣了愣,说:“你们好好聊聊,我出去转一转。”
    我的脚步有一瞬间的迟疑,然而最终走进店里。
    店内很安静,鸟鸣从很遥远的地方飘进来,轻风穿堂过,锅里的拉面冒着热气。傅吟一人坐着,修长漂亮的手执着筷子,却没有吃拉面,不知在想些什么。我使劲深呼吸两秒,走过去在他身旁坐下。
    还没想好该说些什么,他已经笑着开口:“他就是你的那个未婚夫?好眼光。”
    我愣了足足有五秒,才反应过来是有“未婚夫”这么一回事。
    三年前在奈良,他问我:“你一个女孩子,就这么孤零零地在外面游荡?”
    我费了好大劲儿才把目光从他的戒指上拉回来,仓促地笑了笑:“跟未婚夫闹矛盾,赌气离家出走了。”像是怕谎言不足信,又添了句,“结了婚就不自由了。”
    他愣了愣,笑着说:“这样啊。”静了一会儿,又说,“我也差不多,家里催着订了婚,可还是想趁着最后溜出来走走。”
    现在想想,也是挺无法理解自己当时的想法,知道他或许根本不记得自己,可还是固执地维护着自己最后一点尊严。
    我笑了笑:“跟他早吹了,那是段至唯,我朋友。”
    他一愣:“抱歉。”
    我摇摇头。
    静了一会儿,他又说:“那时候你走了,怎么也不跟我打声招呼?”
    我倒是没想到他会问这个问题。
    三年前我跟他在奈良待了两个月,四处游荡,日日都在疯玩,那真是段好时光,好得让我都不舍得让它继续下去,因为好景不会长。可心里再怎么舍不得,也终究得放下,他已经订了婚,在他眼里,我也已经订了婚,有些事情便再也无法诉说,有些心情便再也不能吐露。既然如此,不如早点分道扬镳。
    不然我怕自己会失去离开的勇气。
    但这些话是不能说出口的,于是我只好跟他开玩笑:“你也不是不知道,那时我穷得响叮当,都靠你掏腰包,日子一长,也不好继续麻烦你,但你这人吧就是太热心,我要走你肯定得拦,所以只好不告而别了。”
    他看着我,像是突然想起什么,笑了笑,我就问他缘由。他说:“还记得那时你被鹿群追吗?”
    我点点头,这哪能忘,我们跑了老久才甩掉它们,魂魄都飞到九霄云外了。
    他说:“一直没告诉你,你那背包里装的饼干,是给鹿吃的。”顿了顿,“鹿的嗅觉是很灵敏的。”
    我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他也看着我,两人相视很久,然后同时笑出声。我笑得很厉害,捂着肚子,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
    我怎么这么傻呢。
    笑了很久才缓过来,一时间又是安静。傅吟低头用筷子挑起一根拉面,却并不吃,缓缓地说:“你走了之后,我找了你很久也找不到,最后还是回国了。”又笑了笑,“没了你,日本其实也挺没意思的。”
    我不知道怎么接话,其实笑得已经有些累,但还是一直笑,用尽力气将嘴角勾着,舌尖苦如黄连。
    他静了会儿,又说:
    “岑然,我结婚了,两年前,在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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