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战争之王
ps:
ps:今天三更!
在王炜回家没多久,林博文就风尘仆仆的从南非赶了回来。野火雇佣兵公司成立这一年来,可谓是扩张迅速,赚的钵盆满盈。
在74年一月的时候,刚刚经过四个月魔鬼训练雇佣兵们的接到了第一笔生意,是一个来自柬埔寨的大资本家,这个资本家本是柬埔寨右翼势力朗诺政府的一名支持者。本来这个资本家是看到朗诺政府后面有美国政府支持。
认为红色高锦一定不是朗诺政府的对手,这才打着捞一笔的想法出资支持朗诺政府,但谁知,五年的交战当中,无能的朗诺政府在与红色高锦政府的交战中不断失利,到74年底,这个大资本家得到一丝风声说是政府元首朗诺已经开始转移财产,准备逃离柬埔寨,听到这个消息的大资本家,顿时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着急之下这个大资本家想起了去年的时候,在美国听到的野火战略资源公司的事情。
出于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这个大资本家找上了野火雇佣兵公司,想让野火公司派人保护他和他的家人从柬埔寨安全撤离。
得到这个消息的林博文亲自带队完成了第一笔生意,其结果不言而喻,野火雇佣兵公司出色的完成了雇主交代的任务,并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取得了以150人的队伍击溃了红色高锦的1000多人的队伍而己方零伤亡的辉煌战绩。
而在营救这个资本家的期间,野火雇佣兵在阴差阳错之下还俘虏了一个大人物,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柬埔寨前领导人西哈努克亲王。
本来在柬埔寨内战爆发之后,被迫下台的西哈努克亲王就一直住在中国。这次西哈努克亲王秘密回国本来是想与之前在反对朗诺政府不得不与之结盟的红色高锦商谈战后国家政权重组事宜,但谁知竟然在中途会与野火雇佣兵展开了一场遭遇战,最终成为野火雇佣兵公司的俘虏。
不过有时候坏事也不一定是坏事,坏事变好事也只是一念之差。当林博文俘虏了西哈努克国王之后。就请出了王炜从洛克希德公司给野火分派的顾问莫里尼。
这个莫里尼果然不愧是在洛克希德公司侵淫多年家伙,在得知西哈努克的身份之后,就立即想出了一条为野火和洛克希德公司生财之道。
虽然莫里尼是王炜从洛克希德公司调派过来的,但调派的理由却是洛克希德公司与野火战略资源公司是战略合作伙伴,所以洛克希德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帮助野火公司取得更准确的市场定位。
所以莫里尼并不清楚自己所效力的两家公司其实是同一个老板。
也因此,莫里尼在得知西哈努克亲王的身份之后,不仅为野火公司想出了一条生财之路,同时也为自己的公司洛克希德公司想到了一条取财大道。
之后。莫里尼与西哈努克亲王进行了多方面的交流,同时向西哈努克亲王表明了野火雇佣兵公司的立场以及合作意向。
西哈努克亲王本来在被一帮身绣火焰标志的不明军人俘虏之后,除了想办法逃脱之外就一直在观察俘虏了自己的这伙人,根据西哈努克的观察,这个帮纪律严明军事素质十分优秀的军人绝对不会是朗诺政府的军队,也不像是共色高锦的人。只要不是这两方面的人就好,所以西哈努克亲王在犹豫了一阵就向对方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本来西哈努克亲王只想着地方在知道自己的身份之后,会放过自己,但谁知对方不仅放过了自己。还提出了合作意向。
这个意外让西哈努克亲王异常高兴。因为现下西哈努克与红色高锦的联盟取得胜利只是时间的问题,所以西哈努克亲王已经筹备回国重返政坛。但是有一个问题却一直纠缠着西哈努克亲王,那就是作为联盟的其中一方西哈努克亲王除了名望之外,几乎没有一点军队。这对想要重返政坛的西哈努克来说是非常危险的,所以西哈努克亲王也急需一支支持自己的军队。
而之前野火雇佣兵在与红色高锦的军队交火中表现出的卓越的军事素质以及超强的战斗力西哈努克亲王也是亲眼目睹过了。所以在完全了解了野火战略资源公司的宗旨之后,西哈努克亲王仅仅只考虑了一天的时间,就接受了与野火雇佣兵公司的合作。
双方签订了一条长达五年的合约,前期以野火雇佣兵公司保护西哈努克并在必要的情况下以按照西哈努克亲王的要求以武力解决一些需要用武力解决的问题,而后期则由野火雇佣兵公司负责为西哈努克亲王训练一批西哈努克自己的士兵。
而在西哈努克亲王与野火雇佣兵签订了长期合同之后,莫里尼变则又开始循循善诱的为西哈努克亲王开始时推销起洛克希德飞机公司的‘过期’军火。可怜并一心想要强大柬埔寨的西哈努克亲王又怎能逃得出莫里尼的诱导。对洛克希德公司的订单自然少不了的了。
而之后。当西哈努克亲王回国后。红色高锦企图软禁西哈努克亲王的时候,野火雇佣兵公司用再次用实力向西哈努克国王证明了,雇佣野火雇佣兵也对物有所值。
最终野火雇佣兵在以2000人对红色高锦五万人军队的战争中,以牺牲百人消灭红色高锦近万人的战绩将红色高锦重新拉回了与西哈努克打得谈判桌上。
而这一场战争,彻底的让野火雇佣兵公司名扬世界。
自这场战争之后,野火雇佣兵公司的业务就越来越多,短短的一年时间就在世界不同公司设立了不同的分公司。而雇佣兵数量也由最初的五百多人快速上升到五千人之多。
而作为野火名誉上的负责人与教练。林博文也得了一个十分惹人瞩目的绰号:“战争之王。”
当王炜看到阔别一年多皮肤变得黝黑的林博文站在别墅门口的时候,都有些反应不过来了。
在独自执掌野火雇佣兵公司的一年多时间当中,林博变得更加成熟了。看到院中正在被王母逼着翻地的王炜,轻轻叫道:“大哥,我回来了。”
瞪着原本因为遗传父亲皮肤基因本来属于白人但此时却皮肤黝黑的林博文,王炜突然感觉自己眼眶有些湿润。
阿文今年才十六岁不到,但为了让自己和这个家以后有个依仗却独自撑起了一个整天徘徊在生死之间的佣兵公司。
对此,已经不是王炜几句感谢就能说清楚的。除了亲兄弟没人会为你这么做。
“你小子。还知道回来,一年都不知道回来。不知道奶奶身体越来越差了么。”王炜口中的奶奶却是林博文的外婆。
说完说完扔下手上的锄头走上前去对着林博文就是一个熊抱。
感受着王炜锤在自己背后的拳头。林博文轻声说道:“家里有大哥,我放心。”
是的,兄弟之间还分什么你我的。
正当两人说话的时候,去家里取蔬菜种子的王母从屋里出来,看到变得黝黑的林博文也是一愣。不过很快变反应过来了。
只见王母脸色一变便破口大骂道:“你这个臭小子,还知道回来。跟你大哥一样,都是没心没肺。”
“妈!是儿子不孝顺。”对于王母的责骂,林博文只是嘿嘿一笑,然后跪下给王母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别看王母自己破口大骂,但是别人要想骂林博文,那王母可是不依,果然在听到林博文的头磕的地板碰碰作响的时候,王母立即心疼的拉着林博文的肩膀一脸心疼道:“你这个傻小子,不嫌疼啊你。”
说着冲着一边的王炜一瞪眼道:“你这个做大哥的,心是石头长的,不知道拉一下弟弟啊。”
对于被殃及鱼池的王炜,只能很无辜的翻了个白眼,然后重新拿起返回菜地干起翻地的活。
而林博文见大哥被训斥,嘿嘿一笑冲着王母说道:“妈,不疼!”
“好了,不疼就好,快去看看你奶奶吧。”说着王母指了指房子后面的一个花园。自从王家别墅修建之后,林妈就非常喜欢这花园,没事儿了就给花园除除草,据林妈说以前自己是一个花农,所以对花情有独钟。
林博文听了王母的话后,非常乖巧的点了点头答了声:“哎”。然后就朝着后花园跑去。
林博文刚走,拖着水管的赵雅之就从屋里出来。看着林博文的背影,感觉有些熟悉,使得赵雅之不由一愣,继而转头问一边的林母道:“伯母,那个人是谁?”
“我家的二小子!”王母看着林博文的背影,欣慰一笑道。
“二小子?”听了王母的话之后,赵雅之心中满是疑惑。不是说王炜是根独苗么,怎么突然冒出个弟弟来。
不过这个疑问随着赵雅之看到林博文的时候就解开了。奥,老太太说的原来是她的这个干儿子啊。
林博文的事情,赵雅之曾听王炜说过,所以赵雅之也知道林博文与王家的关系。
而且赵雅之之前也曾见过林博文,因此在看到林博文的时候,赵雅之就自认为想通了心里的这个疑问。
不过这一次赵雅之却真的想错了。
因为就在一年多之前,林博文给自己改名为王焱。
从那时候起,林博文就成为了老太太的二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