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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游夫子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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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两个绝色美女并肩而游,引得来往游客投来羡慕嫉妒的眼光。
    来往夫子庙上香的人络绎不绝,大部分是求学考取功名的学子,自从春秋战国时代过后,国家重文轻武的趋势导致了学子们以考取功名为唯一出路,于是就有了十年寒窗苦读、一朝中举发了疯的范进这个典故,但科举考试是以八股文的形式,这种制度对内容有诸多限制,容易埋没人才,有位思想家甚至说,八股文的危害等于焚书,思想都被扼杀在摇篮里,还谈何兴国。
    站在夫子庙前,以一个现代人的角度去看这个时代,的确有资格发表一些言论,毕竟是21世纪来的人,知道时代发展的方向,也知道盛行制度下的弊端,但这也是历史发展必须经历的,沈风摇头叹息着,不再多想,专心游玩,难得能和美女一起游玩,不能冷落了两位佳人。
    三人在夫子庙也只是抱着游玩的态度,并不是来上香的,他们其中两个是女儿身,不能考取功名,一个是沈风,压根没这个兴趣,三人靠在池畔上目染盛景,沈风直接坐在石栏上,而柳婉词和唐大小姐一左一右站在他身边。
    “你们看每年都有那么多学子来庙里祈拜,他们可真笨,难道多拜几次就能中举。”唐大小姐指着前面说道。
    “他们不是笨,而是心里没有底,毕竟对于那些手无缚鸡之力,不分五谷杂粮的书生,除了盼着读书获得功名,没有其他选择,这也是思想局限性造成的,归根结底是一个教育问题。”沈风自顾自摇头说着:“假若一个国家不是提倡读书写字,而是弘扬学术实践,也就没有了那些读死书的书生了。”
    唐大小姐左右悄悄顾看一眼说道:“你可真大胆,要是让其他人听了非要和你拼命。”
    沈风失笑两声道:“人贵在自知自明,轻在刚愎自用,接受不了别人的批判,和废人有什么差别,有病就要治。”
    “公子所言,倒是与家父说得相似,我看公子语气对读书几分轻视,是否对于读书讨厌呢。”柳婉词轻点颔首道,她父亲已有几十年的阅历,能悟出这番感概不奇怪,但他正处少年,竟也有这些明悟。
    “我并不是讨厌读书,而是不能过分崇信书卷,尽信书不如无书。”沈风开始高谈阔论道:“只会读书只会说,是,你是很会读书很会说,成天开口闭口君子之礼,中庸之道,难道读了书就是君子就高尚了,不读书的人就是小人就是低贱了,天天抱着一本本书,生活呢,生活在何处,脱离了生活永远只是个书呆子,生活才是一本必看的书,要学会如何生存,如何活下去,世间万物喻万理,从一片落叶中可以看到秋天快来了。”
    柳婉词还是第一次听到如此新奇的言论,叫人顿觉心中旷然,仿佛一瞬间看懂了许多,但不懂了又更多,黯然说道:“听了公子所言,婉词似乎懂了许多,但似又不懂了许多,真是怪事。”
    “哈,柳姑娘一语道破天机!”沈风忽地笑道:“如果一个人盲目无知,他就会觉得他什么都懂,如果一个人有大智慧,他就永远参不透世间万物,学无止境,你说是吗。”
    柳婉词欣然而笑,点了点头。
    唐大小姐另眼相看说道:“没想到你能出这些话来,以前倒是小看了你,嘻嘻,所以我肯定你从未读过书。”
    嘿,这小丫头倒是聪明,能举一反三,他至今所认识的唐大小姐和柳婉词都是聪明且不迂腐。
    “你们所说的读书,不就是会吟两句诗词吗,实不相瞒,这个我也会——”沈风嘿嘿一笑,把大小姐全身上下看了个遍,徐徐而朗道:“妹妹样子好销魂,曲线玲珑没皱纹——”
    “去,什么破诗,胆敢戏`弄本大小姐,换一首好听的,不然我和柳姐姐修理你。”唐大小姐舞着小拳头威胁他,心说叫他念几句诗句,居然公然作`弄起她来,好不正经的家伙。
    嘿嘿,是你不懂欣赏我的泡妞诗,我觉得旋律还挺好听的,比起那些伤春悲秋的诗句管用多了。“我再想想——有了。”沈风晃着脑袋指着前边刚从秦楼出来的客人念道:“老树迎春撩行人——身背那畔醉人乡——春风又解玉裘衣——”
    前三句有些不伦不类,两女听得大是羞涩,又不知他懂不懂礼仪廉耻,竟然在这里大喧淫词,唐大小姐耐不住正要捂着他嘴时,沈风又念道。
    “明月何时照我还。”
    听到最后一句,唐大小姐方停下手来:“明月何时照我还,算你改得快,还要故意作弄我们!”唐大小姐喃喃重复着,也读出里面思乡的味道,“沈风,你这是想家了吗?”
    沈风看了唐大小姐一眼,讪然道:“让唐大小姐见笑了,站在夫子庙前,我也得装装样子当回文人。”
    柳婉词一双美目带着一丝惊讶看着沈风,这个人总是让人摸不透,明明是没读过书,先是在书院那番惊世骇俗的言论,而现在也会一点诗句,对他更好奇。
    “公子想家了,那为何不回去。”柳婉词问道。
    “我家乡在很远的地方。”沈风望着天上的太阳,不知需要几个日出日落。
    唐大小姐看着此刻的沈风,衣衫萧缕,神情落寞,心里也有点难受,仿佛能体会到沈风的心情。
    柳婉词也安慰道:“公子别太难过,只要心在回家的路上就到达的一天”。
    沈风摇头道:“升州城现在算是我的家乡了,只怕会长久留在这里。”
    唐大小姐喜道:“你不回去了?”也难怪唐大小姐这么高兴,在升州城她只有沈风一个可以说话的人,要是沈风不在升州,那唐大小姐会觉得很无趣。
    沈风点点头,又看到看她这么高兴调侃道:“你这么高兴做什么,别忘记你已经未婚夫了”
    见沈风又提起这件事,唐大小姐又不乐意了,一旁柳婉词听到唐大小姐已经有未婚夫微微讶异。
    沈风郁闷着脸对柳婉词说:“这女人陷我于不义,明明是个有夫之妇了,还和我勾——”
    最后一个搭字没说出来,唐大小姐眼疾手快,一把捂住这家伙的嘴,然后另一只手狠狠掐着沈风腰上的肉。
    柳婉词掩嘴而乐看着打闹着的两人,看他们不像是一对主仆,倒像是一对小情侣,但听到沈风说不回去了,她心里忽然也松了一口气。
    沈风虽然被唐大小姐掐着,身体不免与她接触,唐大小姐的身材可谓玲珑有致,以前他只享受过美人在怀,现在却是在美人怀里,感觉也是十分美妙。
    大小姐啊大小姐,你再我动手动脚,小心我的二弟出鞘对你不客气,我这把绝世好剑已经尘封很久了,闻着唐大小姐身上处子之身才有味道,对她出鞘算不算祭剑呢,沈风很淫很荡的想着。
    唐大小姐发现沈风一副色兽的样子,才觉得现在两人姿势不妥,赶紧松开沈风,然后轻轻地哼了一声。
    两人休整下来,沈风对着柳婉词苦笑道:“柳姑娘你也看到了,天下乌鸦一般黑,这天下间的主人都喜欢虐待丫鬟和家奴。”
    唐大小姐被他说得难堪,娇叱道:“你作死呀!!”然后举起粉拳作势又要打他。
    “噗嗤——”
    一旁的柳婉词第一次笑得那么开心,也许是受到他们感染,也须许久没有在外面呆那么长的时间,也许是因为沈风——这些奇妙的感觉,一时间很难言明。但唯一可以确定一点,与眼前这个男子相处时,会觉得特别的轻松自在。
    这是因为沈风无视世间礼仪廉耻,与人相处卸下所有伪装的面具,做到真正的坦诚相待,毫无掩饰自己的真性情,所以别人与他相处会觉得很轻松自在,或许他很坏,很放浪,但他把这些好的坏的,都毫不掩饰的表现出来,会让身边的人觉得没有负担。
    柳婉词此刻对沈风有了那么一点点了解,假若眼前这个男子真是自己的有缘人,或许自己不会过得富裕奢华,但会过得很幸福。
    柳婉词回想自己成年之日起,家父给自己介绍了一个学识涵养极好的官家公子哥,接着家父突然生了一场重病,对于这桩事也就不了了之,再接着家父也突然醒来了,再后来一个媒婆上来柳家提亲,可这媒婆也突然生了一场重病,当这媒婆不再向柳家提亲时,病又奇迹般好了,接二连三的事情,让柳家人还有柳婉词觉得很诡异。
    那时柳婉词甚至在想是否从此就茕茕一生,后来家父从京城找来了一个奇人异士,那位奇人异士告诉柳婉词的未来夫婿是有缘才能见到,有缘人就需要用寻找有缘人的方法,而且一定要等到双二十年华过后。
    儿那天抛绣球的柳婉词正是二十年华,想了用抛绣球的方法寻找有缘人,从沈风接住绣球那一刻,柳婉词的心里便刻下沈风的样子。
    想到此,柳婉词深深的看了沈风一眼,眼眸恣意难明。
    因情而思缘,不如因缘而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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