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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时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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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之后,瓦妮莎所说的名字都被他自动翻译了。
    “东境守护钱德勒?东墙,家徽是黑色城墙,族语:’坚如磐石’;
    西境守护里弗斯?西蒙,家徽黄金巨龙,族语:’怒龙莫招’;
    南境守护维金斯?南木,家徽是一株铁树,族语是:’根深蒂固’;
    北境守护摩勒哥?悲风,家徽是一股飓风,族语:’死亡如风,人命如草’。”
    高非觉得悲风家族的族语更有气势一些:“死亡如风,人命如草”——死亡像凛冽的寒风,而人的性命就像等待被收割的草芥,跟冷酷的北境倒挺相配,透露着丝丝悲凉。
    “……巴里国王的上一任妻子是西境里弗斯公爵的妹妹,她为他生下了布兰克王子,但生王子时难产而死。”瓦妮莎说,
    “随后国王又娶了东境钱德勒公爵的女儿,育有一子一女,分别是瑞德王子和凯特琳公主。”
    嗯,布兰克?泰格,“黑虎”;瑞德?泰格,“红虎”;凯特琳?泰格么,“虎喵”?高非心想。
    “按照律法:若巴里一世逝去,继位者应是‘黑虎’王子。但‘黑虎’王子生性暴虐,为国王所不喜。
    根据传闻:巴里国王有意将国王之位传给二王子‘红虎’。
    当然,这其中肯定有当今王后频繁在他枕边吹风的缘故。”
    看来,古今中外,夺嫡争宠的戏码到处都是。高非很无语地想。
    “作为‘黑虎’的舅舅,里弗斯公爵自然是坚定地支持自己的外甥的。
    据说他曾多次对巴里国王旁敲侧击,说‘废长立幼’是昏君才会干出的蠢事,让国王很是不满,王后以及王后的娘家对他也是视若仇寇。”
    “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此番你在决斗中杀掉了怒龙城的继承人戴恩爵士,沉重地打击了里弗斯公爵,国王、王后以及东境守护应该会非常开心。”
    嗯,他们应该会觉得开心。
    但“黑虎”王子应该不会很开心。
    话说这家伙虽然暴虐不堪,不受国王待见,但不管怎样,他都是正统的继承人,应该还是有不少大臣支持他的吧?
    他把这些疑问对瓦妮莎讲了出来。
    “这个倒是不错,但支持‘红虎’王子的人显然更多。”瓦妮莎自信地说。
    “看来你们南国的情报网相当厉害啊!”高非佩服地说,
    “我们中土王国的内政,各大势力之间的纠葛,你一个外邦公主居然如此清楚。”
    “我的手下或多或少有些不值一提的长处。”瓦妮莎神秘一笑,
    “他们都清楚:我不会养吃干饭的人。若想从我这里得到报酬,总得搞到一些有用的情报。”
    高非点头。
    换做是在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她可以称得上是女版孟尝君了——手下各种人才,鸡鸣狗盗之辈层出不穷。
    “总之,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而且这次还是戴恩爵士理亏,他们肯定不会坐视里弗斯公爵对你展开报复。”瓦妮莎说,
    “所以,我估计里弗斯公爵顶多会用些小手段恶心你一下。”
    话虽这么说,那毕竟是杀子之仇啊。高非心里暗暗嘀咕。
    想我没穿越之前,别说决斗杀人了,就算是见义勇为把对方打伤了,都有可能被讹钱呢。
    “我还是觉得有点担心。”
    “你的担心有些多余啦,况且昨晚我也另有安排。”瓦妮莎劝他安心,
    “昨天晚上,莉莉丝死后,我把她和我的对话完完整整地告诉了霍克教头。回去之后,他肯定会转告里弗斯公爵。”
    高非明白她的意思。
    山姆教莉莉丝的那一番说辞,完全是把所有的脏水全部泼在了戴恩身上。
    如果瓦妮莎真的答应配合的话,死无对证,戴恩这污名背定了。
    但现在瓦妮莎杀了她,并将她的如意算盘告诉了霍克,里弗斯公爵得知此事后肯定会向温泉城转移一部分仇恨。
    甚至有可能是大部分仇恨。
    所以,如果他想要报复的话,矛头很有可能会转向养父本伯爵以及山姆表哥他们。
    这么一想,高非轻松了许多。
    不过轻松归轻松,他还是觉得需要做些准备,发展经济,扩充军备,提升自己的军事、经济能力。
    所以他不厌其烦地提出要和南国进行贸易合作。
    瓦妮莎对此不置可否。
    “你那鹰歌城,就这么大点地方,要矿没矿,要特产没特产,做什么贸易?”
    “这……”
    高非再度哑口无言。
    ……
    中午时分,队伍行进到了一个名叫蛋壳村的隶属鹰歌城的村落,稍作休整。
    一路之上,高非一直在想着贸易的问题。
    他问过马丁队长,但马丁只知道打打杀杀,对民生问题一无所知。
    此刻到达了自己的领地,他决定亲自去了解一下。
    蛋壳村不大,稀稀疏疏地坐落着几十间破屋子,大多数是茅草房。
    见到这支数百人的大部队,村民们很是畏惧。
    “站在你们面前的是高非?多拉格爵士,多拉格夫人的儿子,未来的伯爵和鹰歌城领主。”马丁高声喊道,
    “见到领主大人,还不速速行礼?”
    村民们赶忙跪倒:“大人!”
    “起来吧!”这还是高非记忆中第一次受他人跪拜,感觉怪怪的。
    “村长是谁?”他问。
    一个看上去约莫六十岁左右的老汉颤颤巍巍走了出来,旁边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紧紧地扯着他的衣服,怯生生地看着高非。
    “大人!”
    “你叫什么名字?”
    “回大人,小人名叫老约翰。”
    “老约翰。”高非瞧了瞧他身旁的小女孩,“这是你孙女吗,挺可爱的。”
    “不是,大人。”老约翰唯唯诺诺地说,“这是小人的女儿,丹妮。”
    “女儿?”高非有些诧异,他再次看了看老约翰,心想,这家伙倒是老当益壮啊。“你多大年纪了?”
    “回大人,小人今年三十六岁了。”
    “三十……六!”高非瞠目结舌,要是不问,他还以为对方是六十三呢!
    他下意识地重新审视了一下这一百来个村民。
    他们大多面黄肌瘦,衣不蔽体。除了小孩子,大多数面容苍老,估计看上去的年龄都要比实际年龄大不少。
    想必,是常年辛苦劳作,但却缺衣少食,身体摄取的营养不够所导致的吧。
    高非不由地一阵心酸。
    这是我的领地,他们都是我的子民。
    这就是我接下来将要面临的局面。
    我要改变这一切。他暗暗发誓。
    掌管一方,如果连领地内人民的温饱都无法保障,那还当个屁的领主!
    不如回家卖红薯。
    ps:
    码字人誓言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码字,完本方休。我将不断更,不拖欠,不水字。我将不收刀片,不做太监。我将完善剧情,尽心于此。我是读者中的老人,起点上的萌新,心情忐忑的写手,瑟瑟发抖的扑街,渴求推荐的菜鸟,珍惜收藏的沙雕。我将精力与荣耀献给码字人,今夜有码,夜夜皆然!(手动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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