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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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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
    十一月中的一个下午,天气凉凉的,秋意正浓。袁嘉珮第一次跟韩青到了他的家——水源路的小屋里。
    一张床,一张书桌,一张椅子,一盏台灯,一个唱机,一个壁橱,一间浴室……很多的“一”,却有无数的肥皂箱,肥皂箱叠了起来,里面堆着无数无数的书,和无数的唱片。
    袁嘉珮好紧张,坐在那唯一的一张椅子上,不停地用手指绕着头发,眼光跟着韩青转。韩青把她的课本放在桌上,她晚上还要去上课,没看过比她更用功、更不肯跷课的女孩子,而且,她还是班代表呢!如果不是有太多的英文生字要查,而没有任何一个地方适合去做功课,她大概还不肯跟他回家呢!
    他倒了一杯水给她。她端着杯子,小小心心地润了润嘴唇,眼角偷瞄着他,很不放心似的。
    “怎么了?”他问,“不渴吗?”
    “不,”她轻哼着,“问一个问题,你别生气。”
    “好。你问。”
    “这杯水里面——”她细声细气地说,“有没有放迷幻药什么的?”
    他瞪着她。生气了。她把他想成什么样的人了?会有那么卑鄙吗?怪不得从不肯跟他回家呢。他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抢过那杯水来,仰着头一饮而尽。
    “啊!”她轻呼着,“说好了不生气的!”
    “没生气。”他简短地说。坐在床沿上,他打开她的英文课本,拿起字典,帮她查起英文生字来,一面查,一面头也不抬地说:“你去听唱片吧,有你最喜欢的披头士,有奥莉维亚·纽顿-约翰,有好多歌星的歌。”
    她偷眼看他。他很严肃的样子,低着头,不苟言笑,只是不停地翻字典。她有些心慌慌,从没看过他这样。呆呆地坐在那儿,她一个劲儿地用手指绕头发,半天,才说了几句话,很坦白的几句话。
    “很多同学都在谈,你们住在外面的这些男生,都有些鬼花样。而且……而且……你的名誉也不是很好。有人警告我,叫我离开你远一点。”
    他从字典上抬起头来了,正色地看着她:
    “我知道我的名誉并不很好,我也没有隐瞒过你什么事,我交过好多女朋友。但是,我不需要用什么迷幻药,如果我真要某个女孩子,我想,我的本身比迷幻药好。”
    她瞪着他,迷惑地。
    “看着我!”他说,忽然把手盖在她那紧张兮兮的手上,握紧了她。“我可能永远只是个小人物,但是,我有很丰富的学识,有很高的智慧,有很好的涵养,有第一流的口才……像我这样一个人,会需要用卑鄙的手腕来达到什么目的吗?”
    “噢!”她轻呼着,“你凭什么如此自负?”
    “我培养了二十年,才有这一个自负,你认为我该放弃吗?”
    她的眼睛睁得更大了。
    “他们说你狂妄,我现在才明白你有多狂妄!奇怪,在我前面那些女孩呢?她们都不能在你心里刻上痕迹吗?都不能占据你的灵魂吗?还是——你从没有真正想要过她们?想奉献过你自己?”
    他不答,只是静静地凝视她。半晌,他才说:
    “你要我怎么回答?过去的一切不见得很美很美。你要我细说从头,来剖析我自己吗?来招供一切吗?如果你要听,我会说,很详细很详细地说……”
    “哦,不不。”她慌张地阻止,“你不必说。”
    “因为你还不准备接受我!”他敏锐地接口,“好,那么,我就不说,反正,那些事情也……”
    “不算什么!”她冲口而出地接了一句,只因为这“不算什么”是他的口头语,他总爱说这个不算什么,那个不算什么。她一说出口,他就怔住了。然后,他瞪她,然后,她瞪他,然后,他们就一块儿笑起来了。
    笑是多么容易拉拢人与人间的距离,笑是多么会消解误会。笑是多么甜甜蜜蜜、温温暖暖的东西呀,他们间的紧张没有了,他们间的暗流没有了,他们间的尴尬没有了。但是,当她悄悄把自己的手从他手中抽出去的时候,他才知道,他绝不能对她孟浪,正像方克梅说的,她是个保守的、矜持的,乖女孩。他有一丝丝受伤,接受我吧!他心里喊着。可是,他却又有点矛盾的欣赏和钦佩感,她连握握手都矜持,一个乖女孩,一个那么优秀、那么活泼、那么有深度、那么调皮、却那么洁身自爱的女孩!如果以前从没有男孩沾惹过她,那么,他更该尊敬她。越是难得到的越是可贵。他生命中所有的女孩都化为虚无……只有眼前这一个:温柔地笑着,恬然地笑着,安详地笑着,笑得那么诱人那么可爱,却不许他轻率地轻轻一触。他叹口气,挺直背脊,打开书本,正襟危坐,继续帮她查英文生字。
    “去去去!”他轻叱着,“去听你的音乐去!”
    “好!”她喜悦地应着,跑去开唱机,翻唱片,一会儿,他就听到她最喜爱的那支all kinds of everything在唱起来了。他抛开字典,倾听那歌词,拿起一张纸,他不由自主地随着那歌声,翻译那歌词:
    雪花和水仙花飘落,
    蝴蝶和蜜蜂飞舞,
    帆船、渔夫和海上一切事物,
    许愿井、婚礼的钟声,
    以及那早晨的清露,
    万事万物,万事万物,
    都让我想起你——不由自主。
    海鸥,飞机,天上的云和雾
    风声的轻叹,风声的低呼,
    城市的霓虹,蓝色的天空,
    万事万物,万事万物,
    都让我想起你——不由自主。
    夏天,冬天,春花和秋树,
    星期一,星期二都为你停驻,
    一支支舞曲,一句句低诉,
    阳光和假期,都为你停驻,
    万事万物,万事万物,
    都让我想起你——不由自主。
    夏天,冬天,春花和秋树,
    山河可变,海水可枯,
    日月可移,此情不变,
    万事万物,万事万物,
    都让我想起你——不由自主!
    哦,美好的时光!美好的青春,美好的万事万物!就有那么一段日子,他们每天下午窝在水源路的小屋里,她听唱片,他查字典,却始终保持着那么纯那么纯的感情,他只敢握握她的手,深怕进一步就成了冒犯。直到有一天,他正查着字典,她弯腰来看他所写的字,她的头发拂上了他的鼻尖,痒痒的。他伸手去拂开那些发丝,却意外地发现,在她那小小的耳垂上,有一个凸出来的小疙瘩,像颗停在花瓣上的小露珠。他惊奇地问:
    “你耳朵上面是个什么?”
    “噢!”她笑了,伸手摸着那露珠,“我生下来就有这么个小东西,湖北话,叫这种东西是鸵鸵,所有圆圆的鼓出来的东西都叫鸵鸵,所以,我小时候,祖父祖母都叫我鸵鸵。”
    “鸵鸵?”他几乎是虔诚地看着她,虔诚地重复着这两个音,“怎么写?”
    “随你怎么写,鸵,一个发音而已。”
    “鸵鸵。”他念着,她的乳名。“鸵鸵。”他再念着,只有她有的特征。“鸵鸵。”他第三次念,越念越顺口。“鸵鸵。”他重复了第四次。
    “你干什么?”她笑着说,“一直鸵鸵啊鸵鸵的。”
    “我喜欢这两个字!”他由衷地说,惊叹着,“我喜欢你的耳垂,我喜欢只有你才有的这样东西——鸵鸵。啊!”他长叹,吸了口气,“我喜欢你,鸵鸵。”
    他把嘴唇盖在她的耳垂上,热气吹进了她的耳鼓,她轻轻颤动,软软的耳垂接触着他软软的嘴唇,她惊悸着,浑身软绵绵的。他的唇从她的耳垂滑过去,滑过去,滑过她平滑光洁的面颊,落在她那湿润、温热、柔软的嘴唇上。
    从没有一个时刻他如此震动,从没有一个时刻他如此天旋地转,在他生命中,这绝不是他的初吻,是不是她的,他不敢问,也不想知道,但,生平第一次,他这样沉入一个甜蜜醉人的深井里,简直不知自身之存在。哦,鸵鸵!鸵鸵!他心中只是辗转低呼着这名字。拥她于怀,拥一个世界于怀。一个世界上只是一个名字——鸵轮。湖北话,它代表的意思是“小东西”。“小东西”,这小东西将属于他。他辗转轻吻着那湿热的唇。鸵鸵,一个小东西。一粒沙里能看世界,一朵野花里能见天国,在掌中盛住无限,一刹那就是永恒!哦,鸵鸵,她是他的无限,她是他的世界,她是他的天国,她是他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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