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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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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落魄 ·
    冬天的太阳,暖洋洋地照着大地。那些青草,迎着风摇头晃脑,伸懒腰,一点儿冬的气息都没有感觉出来,仍然自顾自欣然地茁长着。
    李梦真醒了,枕着头的手臂有些酸麻,他睁开眼睛,凝视着眼前一片开旷的绿,绿的草,绿的田野,和绿的树。一瞬间,他有点诧异,不知道自己正置身何处。但,马上他就想起来了,深呼吸了一下,他坐了起来,身子底下的草都压得瘪瘪的。
    “唔,郊外,真好。”
    他喃喃地自语,环顾着四周,又抬头看看身旁那棵高大的树,树叶稀稀疏疏地散布着,太阳从树叶的缝隙里钻进来。“冬天,原野还是绿色的,这是亚热带的特色。”他想,背脊靠在树上,手环抱在胸前。注视着田里种的卷心菜,卷心菜一棵棵铺在地上,像一朵朵睡莲,也像一朵朵女人用的珠花。他揉揉眼睛,身上那件破破烂烂的旧西装被太阳晒得干干燥燥的,像一张被火烘焦了的纸,碰一碰都可能碎掉。
    站起身来,他拍拍身上的土,这是下意识的举动,事实上,他那件衣服上有许多拍不掉的东西;油渍、汗渍,和说不出名堂的痕迹。
    “天蓝得真可爱,”他想,“不像冬天,倒像故乡的春天。”这是好兆头,他但愿就这样在阳光下站一辈子。阳光,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想想看,有多久没有见阳光了?一年零四个月,唔,只是一眨眼的时间罢了。但,对他而言,与一百零四个世纪也没多大分别。在那污秽的、潮湿的、充满恶臭的房间里,和那一大群流氓关在一起,每天必须强迫地听阿土用那破锣嗓子嘶哑地唱:
    哇爱哇的妹妹呀,
    妹妹不爱哇!
    必须习惯那一连串惊人的下流咒骂声,必须随时看狱卒的脸色,必要时还必须卷卷袖子,露出两条瘦津津的胳膊,向一两个咆哮的,像野兽般的“难友”挥两下。至今,他还能感到肩窝上骨折般的疼痛,这是那个外号叫“虎仔”的小伙子的成绩,就那么轻轻的一下,他就必须在发霉的地上躺它两天两夜。
    反正,这些都过去了,台北的冬天是雨季,但他出狱却碰到这么好的一个大晴天,这不是好的预兆吗?但愿霉运从此而逝,但愿前面迎接他的都是阳光。不是吗?命运对人有厚有薄,而恶运却总跟着他!想想入狱那天吧,在那个小饭店喝得酩酊大醉地出来,歪歪倒倒地迈着步子,刚刚走进那条黑得没一点灯光的小巷子,一个穿汗衫的人对他撞了过来:
    “取货吗?”那个人大概问了这么一句,他听都还没听清楚,一个小纸包就塞进了他的口袋里。他正站着发愣,还没想清是怎么回事,两个警员从巷子两头跑了过来,两管枪指着他,一副沉甸甸的手铐在他眼前乱晃。错就错在那两瓶高粱酒上,他不该对着那个警员的鼻子挥拳头,可是,他挥了,而且挥了起码十下二十下。然后,他被捕了,罪名是“酗酒、贩毒、拒捕”。
    该感谢刑警人员的明察,更该感谢那个穿汗衫的小家伙还有几分江湖义气,在刑警总队为李梦真力雪冤枉,总算贩毒的罪名取消了。可是,那个倒楣的警员挨了李梦真几下拳头,竟会不可思议地折断了鼻骨,他也加上了“殴打警员”的罪名。判决结果,是一年零四个月的徒刑。
    一年零四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反正是过去了。跨出了那黑暗潮湿的小房间,立即有这么好的阳光迎接他,他觉得这一年多的闷气似乎也扫光了。在狱中,他曾发过一万两千次誓,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好好地去喝它两杯。可是,这阳光太吸引他,他竟忘了喝酒,反而顺着脚步走到郊外来了。他又满足地深呼吸一下,四面张望了一番,伸伸懒腰,高声地念:
    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念完,才觉得这首诗与他的情况完全不符,落魄是够落魄了,却连“载酒行”都没有力量,更谈不上纤细的楚腰和青楼的薄幸名了!十五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天才,十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贫困而有大志的艺术家,五年前,他认为自己是个落魄者,现在他认为自己只是个倒楣蛋。
    一阵风吹了过来,树叶飘落不少。他抬头看看,前面菜园后面,有一道红砖墙,从砖墙上看过去,可以隐隐约约望到里面漂亮而整齐的红瓦屋顶,显然是栋精致的小洋房。“假如我去敲门要口水喝,不知主人会不会慷慨施合?”他想,用舌头舔舔干燥的嘴唇,确实很渴了。但,用手摸摸长久未剃的胡子之后,他打消了敲门的意思。“他们会把我当成疯人院里逃出来的疯子!”
    重新坐下去,靠在树干上,他闭上了眼睛,一片落叶打在他的鼻梁上,他没有动。树荫、落叶、田野,这景致模糊地带来了一个回忆,太久以前了。和这回忆一起存在的,还有个少女的影子,和那少女柔美的歌声:
    美丽的风铃草,
    碧蓝花朵美入娇,
    可爱的风铃草,
    临风艳舞清香袅,
    好像在向我调笑,
    有个人儿真正好!
    海水深,磐石牢,
    我们的爱情永不凋。
    嗯,歌声,少女,他还记得那少女曾在他耳边诉说她的梦,曾经把眼泪染在他的衬衫上,曾经以崇拜而骄傲的眼光望着他,曾经称他作天才,称他作大艺术家。“还好,她现在不在我面前!”他想着,对自己苦涩地微笑。
    一阵狗吠声打断了他的思想,睁开眼睛,他看到一只雪白的小哈巴狗,正在他身前跑来跑去的狂吠,长毛的小尾巴拼命摆动,黑眼珠轻蔑而愤怒地望着他。脖子底下系着个小铃铛,和吠声同时响着清脆的叮当声。
    “哈啰!”他对那小狗招呼着,试着能使它友善一些。但那狗以一副不妥协的神态望着他,继续叫个不停。
    “莉莉!回来,莉莉!”一阵清脆的童音传了过来,李梦真抬起头,看到红砖墙门口,跑出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正一面叫唤着,一面从田埂上跑了过来。
    “莉莉!你又乱跑了!莉莉,回来!”
    那只叫莉莉的小狗,充分表现了狗的天性,猛回头望望它的小主人,雀跃地向小主人那边跑了两三步,然后马上又回过身子来攻击前面的生人,攻击得比以前更激烈。
    “莉莉,不要叫!不要叫!”
    那小女孩跑到李梦真面前了,穿着一件大红的毛衣,和一条大红的绒裙子。头发扎着两个短短的小辫,有一对莹澈清明的大眼睛,和一张小巧的嘴。李梦真愣了一下,好美丽的一个女孩子!美得使人不能不注意,不能不怜爱,那对大眼睛多柔和,仿佛在什么地方见过。
    小狗不再叫了,跑到它的小主人脚下去兜圈子,小女孩站在那儿,用那对美丽的大眼睛打量他,从他的头到他的脚。
    “喂,你是谁?”她坦率地问,好奇地望着他那满是胡子的脸。
    “你是谁?”李梦真微笑地反问。
    “我是小珍珍。”她说,仍然好奇地注视他。
    “唔,小珍珍。”他无意识地重复了一句。
    “你是谁?”小珍珍固执地问。
    “我?”李梦真不知该怎么回答,有点失措。“我姓李。”
    “是李叔叔?”她问,毫不认生地在他前面的草地上坐了下来,用手环抱着莉莉的脖子。
    李叔叔!李梦真哑然地注视着这个小女孩,居然有人喊他李叔叔!他眨眨眼睛,完全不晓得该怎样对待这个小女孩,对孩子,他是毫无经验的。
    “李叔叔,你是不是在生气?”小珍珍继续打量着他问。
    “我?生气?”李梦真茫然地问。
    “喏,你看,莉莉不认得你才会对你叫,它从不咬认得的人,下次你来了,它就不会咬你了!”小珍珍十分歉然地代她的小狗道歉。
    “哦。”李梦真说。
    “李叔叔,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李梦真挑挑眉,“我在睡觉!”
    “噢,睡觉!”小珍珍的眼睛张大了,有着欣羡的神情。“我也想在这里睡觉,可是妈妈不许,她说会受凉。”她非常懊丧地叹了口气,突然问:“你不怕受凉吗?”
    “我?”李梦真又挑挑眉毛,“我是大人,大人不怕受凉的。”
    小珍珍了解地点点头,又提出个新的问题:
    “李叔叔,你住在哪里?”
    “我?”李梦真失措地说,“我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很远?”小珍珍更加欣羡了,“妈妈不许我到远的地方去,她说会迷路。李叔叔,以后你带我到你家去玩好么?你家有没有小狗?”
    “有,有三只。”李梦真信口开河地说。
    “哦,三只!”小珍珍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简直是崇拜了。“你家也有小孩么?”
    “有,有一个和你一样大的小女孩。”李梦真继续胡说八道。
    “哦!多好,她也会唱歌吗?”
    “是的,会唱许许多多的歌!”
    “我也会唱!”小珍珍说。迫切而热烈地望着李梦真。
    “是吗?”李梦真心不在焉地问,深思地望着这个小女孩,这对眼睛在哪儿见过,这张喜欢多问的小嘴,那颊上的小酒窝,这构成一张熟悉的脸庞。假若三十八年他不和她离散,现在她可能已经成为他的妻子,也可能已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女孩,当然,他不会弄成现在这副样子,任何一个男人,有那样一个完美的妻子,就不会弄成这样。
    “你要听我唱歌?”小珍珍热烈地问。
    “哦,好的。”他依然心不在焉。是的,假若三十八年不和她在上海分手,一切的情况就全不相同了。而今,她一定留在大陆没有出来,现在大概不知被哪个人所霸占着,美丽可以给女人带来快乐,也会带来烦恼。不是吗?当初如果不是因为她的男朋友那么多,他们不会闹别扭,如果不闹别扭,她不会负气往乡下跑,那么,他们很可能设法同时跑出来,但她走了,他只好一个人潜离上海。人生,就是这么偶然,许多小得不能再小的因素,却支配着人类整个的命运。
    “我唱一个《拉大锯》好不好?”小珍珍问。
    “哦,好的。”
    那时候,自己是多么年轻气盛,全天下只有一个李梦真!女人里也只有一个沈可恬!沈可恬,这名字一经在他脑海里出现,就变成一股狂澜,把他整个淹没了!奇怪,在这堕落的许多年里,他有过好几个女人,也玩过舞女,嫖过妓女,但,沈可恬却依然座守在他整个心中。人,就是这样难以解释的动物。
    小珍珍望着默默出神的李梦真,张开小嘴,热心地唱了起来,这是支滑稽的儿歌:
    拉大锯,扯大锯,
    姥姥门口唱大戏,
    接闺女,
    请女婿,
    小珍珍也要去,
    不让去,
    躺在床上生大气!
    李梦真像遭遇了电击一般,目瞪口呆地望着小珍珍,这首儿歌太熟悉了!与这首儿歌一齐在他脑里响着的,就是那支《美丽的风铃草》的小歌。他等小珍珍唱完,就急切地抓住了她的手臂,紧紧地望着她那美丽的小脸,问:
    “谁教你唱这支歌的?”
    “我妈妈。”小珍珍诧异地看着李梦真,不了解这个大男人何以如此激动。
    “你妈妈姓——”他停住了,不!这太不可能!他不相信世界上有这样巧合的事!于是,他改问:“你有哥哥姐姐吗?”
    小珍珍摇摇头。
    “弟弟妹妹?”
    “有一个弟弟,只有这么大。”小珍珍用手比了一下说。
    “你爸爸叫什么名字。”
    “叫——”小珍珍扭了一下身子,“叫陆……”她说了个名字,但极不清楚。然后,她不耐烦了,希望受到赞美地望着他,说:“李叔叔,我唱得好不好?”
    “好,好极了!”李梦真说,终于压不住心中的疑问,“小珍珍,你妈妈叫什么名字?”
    红围墙的门开了,一个女人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珍珍,小珍珍,快回来!”
    小哈巴狗跳了起来,狂叫着向那个女人跑去,小珍珍高兴地说:“我妈妈叫我了!”然后,她热情地抓住李梦真的手说,“你到我家去玩好吗?我要妈妈让我跟你到你家去玩!”
    李梦真一瞬也不瞬地望着那个女人的影子,不,这并不像沈可恬,沈可恬似乎比她苗条些,修长些。但,她站得太远了,他无法看得很清楚,那只是个女人的轮廓而已,十几年,女人的变化是大的,或者她竟是沈可恬,那么,十几年思念着寻找着的人就在眼前了!会吗?不,这太不可能了!
    “李叔叔,来嘛,来嘛!我爸爸也在家,我爸爸最喜欢客人了!”小珍珍拉着他,摇着他的手说。
    “小珍珍!”那个女人又在叫了,“你在干什么?快来!爸爸要带你到儿童乐园去呢!”
    “哦哈,”小珍珍高兴地大叫了,“李叔叔,你去不去?”
    “你妈妈叫什么名字?”
    “来嘛,妈妈叫沈可恬,我会写,妈妈的名字最容易写。我的名字不好写,真真,妈妈说是纪念一个人的!”
    “沈可恬!”李梦真跳了起来,沈可恬!真是沈可恬!小珍珍下面在说些什么?“你的名字怎么写?”他问,心脏在猛跳着。
    “真真,真假的真嘛!”
    “小真真!你到底来不来?”那女人不耐烦地说,向着这边走了过来。
    “妈妈!你快来呀!我认识一个李叔叔!”
    李梦真望着那走过来的女人,紧张得手心出汗,沈可恬,他终于找到她了!沈可恬,沈可恬,沈可恬!猛然,他摆脱了小真真的手,局促地说:“再见,小真真,我要走了!”他再看了一眼沈可恬,她已快走到他面前了,圆圆的脸,似乎比以前胖了。他不敢细看,甩开小真真,他大踏步地,像逃难似的跑走了。
    “哦,李叔叔,不要走嘛!哦,妈妈,他走了!”
    “他是谁?”沈可恬望着那跄踉跑开的,褴褛的背影问。
    “是李叔叔,他和我玩了好久,妈妈,他为什么要走?”
    “我不知道,”沈可恬摇摇头,“或者他想起了什么事。快回去吧,爸爸要带你去玩呢!”
    李梦真摇摇摆摆地冲出了一大段路,才缓下步子来。沈可恬!他从不相信巧合,但这事却发生了,发生在他刚出狱的一天。她嫁人了,是的,女人总是要嫁人的。无论如何,她没有忘记自己,她给孩子取名叫小真真,小真真,这应该是他的孩子呀!
    望了望满身破烂的自己,他苦笑着摇摇头:
    “原该一出狱就去喝它几杯的!”他想。跄踉地在阳光曝晒的大路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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