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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各公署之主办教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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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各公署之主办教育者
    虑天下人之各自为政也,设公署以统治之。公署之命令,即为办事之标准,主办者宜慎重将事,何待言哉。乃近日各公署颁发教育上之功令,不但道署与省署不同,即同一公署亦有前后互异者。呜呼!地方办学人员,其将何所适从耶?
    记者之为此言,非无因也,有所见耳。会稽道第二联合县立师范讲习所,与本县旧设师范讲习所,道饬则曰另办,省饬则曰合并,几经周折,始得确定,此其一也。本县县公署教育主任任厚甫君,任事以来,异常认真,乃前日因事请假,不知由何人代理,致批各学务委员要求调查私塾公费文内,于甲曰转详请示,于乙曰碍难照准,详同而批异,此其二也。呜呼!地方办学人员,其将何所适从耶?
    * 刊一九一六年二月《绍兴教育杂志》第十二期,署名怪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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