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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大公报·图书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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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大公报·图书副刊》
    启者:读贵刊三十三号关于影印《东山谈苑》记事,中云,“唯自清初至今尚无刻本,学者憾之,”此似与事实稍不符。玉琴斋词末有戊辰(民国十七年)陈散原先生跋云:“《东山谈苑》者为余家旧藏抄本,笔致娴雅,疑亦澹心所手录,早岁侍先公居长沙,曾用坊肆铅制字印行,今垂五十年矣,印稿既散尽,原抄本亦失。”此种印本鄙人曾于戊戌前后购得一册,题页背面云,“光绪丁丑酉腴仙馆仿聚珍版,”即一八七七年,距戊辰(一九二八)盖五十一年矣,然在三十五六年前则普通书坊中固常能见到也。
    此上
    图书副刊编辑部台鉴
    六月三十日 周作人启
    * 刊一九三四年七月七日《大公报·图书副刊》“来函照登”栏,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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