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4章 血手穿胸而过
朱权勃然大怒:“高审君,本王拥红倚翠,天下女子竞相投怀送抱,怎么可能看上这个貌丑的有夫之妇,你再不抓紧救人,本王也用不着你了,滚吧!”
高审君周身的阴冷气质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他默默站立了约有一刻钟,与耿炳秀正面相对。
何当归软趴趴地伏在耿炳秀的肩头,明显感觉到他在发抖,顿时奇怪,什么样的人才可以未交手便把锦衣卫头头耿炳秀吓成这样。要知道,耿炳秀可是一直让陆江北头疼的存在。
下一刻,高审君暴喝一声,从五丈之外直冲到耿炳秀面前,一招毙了他。
被耿炳秀倒扛肩头的何当归骤然睁开眼睛,只见一只手穿耿炳秀胸膛而过,不偏不倚出现在她的鼻尖下方,惊呆了一双美眸。
“师父你……太偏心……”耿炳秀低头看着插进自己胸膛的手,鲜血不断涌了出来。
“是你咎由自取。”高审君抽回自己的手,冷酷地说,“不乖乖做本相的狗,还妄图踩着本相的义子往上爬,实在死有余辜。”他自怀中掏出一方雪白锦帕,缓缓擦拭血手。
耿炳秀发出临死前的咆哮,声音不似人类之属。他紧紧抓着何当归的一条小腿,似乎想让她陪他一同下地狱,然而,被捏爆了一颗心脏的他,已经没有了伤人之力。他后退两步,重重地向前栽倒,不甘地睁大眼睛,眼轮却失去光彩。
何当归借着被甩的力道在空中扭腰,翻身倒地,整张脸埋进泥土里,一心一意地装死装晕装什么都好,只要不让她跟那个高审君打照面。
万幸的是,高审君这号大人物不大能看得上她,黑靴移动,绕了过去,问朱权:“王爷伤势如何?”
“蠢货,你不会自己看么!本王吩咐你在锦衣府训几条听话的狗,你却给我养了一头咬人的狼崽子,本王留你何用!”朱权喘着粗气,强自站立。他二十多名手下,几乎全丧命在耿炳秀的那一双峨眉刺下。
话说回来,他对高审君真的很不客气,说话口气比对普通的下人还差。何当归疑惑起来,高审君也不似一个惯于居人下的人,又有绝世武功,又是朱权的义父兼师父。朱权态度这么恶劣,简直就是欺师灭祖,高审君怎么不同样摘了他的心脏,出一口恶气?莫非,朱权掌握着高审君的把柄?
高审君走过去点破朱权的气穴,用耿炳秀扛何当归的姿势,扛起了朱权。“你放心,不管付出何种代价,本相一定助你恢复功力,帮你卷土重来。”
他扛着朱权走出两步,又停下来,翻袖为莲,助了地上重伤的司马明月一口气,沉声吩咐他:“你拿着何当归去换孟家和段家的钥匙,再去耿炳秀的住处找到第四把钥匙,完成之后送到白沙山庄的地下冰窖。”
司马明月艰难跪地,应道:“是,属下定不辱命。”
等高审君走远了,司马明月开始一一检查战局中的人,将那些死透的摞成一叠,包括耿炳秀在内,点了一把火。青烟缓缓在夜空中升起,他又将鼻息还有温暖的四个同伴装上大车,最后,他终于走向了何当归。
此时,何当归虽然恢复了行动能力,功力却被禁锢,可能连一成都发挥不出。再看司马明月,也是步履蹒跚,一碰就倒的状态。他们两人正是软脚虾碰上蹩脚蟹,一个比一个不堪一击。
何当归暗暗做好迎敌的准备,可司马明月却没给她这个机会。
他走上来,对何当归不捆不绑,只轻柔地将她扶起来,出其不意地喂了一粒药丸进她口中,又连点数穴,解去了她被封阻的穴道。
何当归不提防被喂药,还一口吞下去,她先是大惊失色,旋即又分辨出自己吃的是上好的雪莲雪蟾丸,有疗伤奇效,然后穴道被解开,她试了试,发现功力竟然全部回来了。
“为什么帮我?”何当归惊疑不定。司马明月一看就是宁王的死士,要让他背叛宁王,可能比让他自杀还难。
司马明月的双肩都被耿炳秀挑穿孔了,浸血的黑衣,映着一张苍白清峻的脸。
他叹气道:“郡主莫非不记得了,上次在扬州清园,我假扮成孟瑛,想让清园交出囤积之粮,供给蒙古铁骑进犯中土。清园是孟家名下的园子,一旦此事做成,孟家只有选择隐瞒,并与宁王合作,否则揭到皇帝那里,孟家就是满门抄斩的大罪。我们以为这是万无一失的妙计,没想到却被郡主你一眼识破了,还拆穿了我的身份,给我一封信,郡主还记得吗?”
“好像有这么回事。”何当归歪头问,“不知信里写了什么?这些天受惊过度,使我记性愈发短了。”事实上拜孟婆汤所赐,她根本不记得这些了。
司马明月说道:“我自幼父母双亡,背负一门血案,一直希望找到凶手,却没想到凶手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是……宁王朱权。郡主的那封信中写的明明白白,我却不肯相信,花了几个月时间,循着你提的线索追查,终于查出了真相。”
“那你……要行刺宁王报仇?”
“不,我生是王爷的人,死是王爷的鬼,不论王爷曾经做过什么,我都无怨言。”
“……当我没问。”何当归爬起来,检查一下自己,发现没有太大的损伤,脸上有刀伤,长发截去了一半,都是宁王留下的印记。她挑眉看司马明月:“那么,我能走了吧?”
“郡主请便。”
何当归走出几十步,想问问,放走了她,司马明月怎么去跟宁王他们交代。回过身,她看见司马明月一鞭子挥走了那辆拉着四名同伴的马车,任由马儿漫无目的地跑上官道,司马明月自己则手持火把,缓缓走向一堆黑色粉末。
她觉得有些不对劲,却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对。
下一刻,一声巨响,火光冲天而起,司马明月原本站着的地方只剩一滩血泥,空气中弥散着销火气味儿,何当归才知道,那一堆黑色粉末是火药。
可是为什么?她完全想不明白。
就算司马明月发现他的灭门仇人是朱权,而朱权又是他无法下手刺杀的人,他也用不着自尽吧?至多就去隐姓埋名,远走高飞,平平淡淡过一世,何必如此惨烈?那个朱权……有什么样的魅力,可以让人为他牺牲到这种程度?
“夫人!”
十几道黑色影子从四面八方蹿过来,大概是被那一声爆炸给引来的。他们人随声至,没等何当归分辨是敌是友,这些影子已齐刷刷地跪倒在何当归的裙下。另有一人拉响烟火印信,放了一只信号上天。
这信号和四合院里孟瑄让她放的那只一模一样,何当归松口气,解除了警戒,是自己人。
她望着那滩血泥发呆,立了半柱香工夫,孟瑄和段晓楼也到了,段晓楼已从隐身状态脱出来,先一步跑到她面前,取出药瓶,细心地为她的面颊上药。上到一半,孟瑄劈手夺下药瓶,代劳其余的部分。
段晓楼的靴子尖上装了两枚金刚兽头,让他的腿功增加了十倍杀伤力。一腿横扫而去,孟瑄冲天三丈避开,段晓楼紧追其后。
何当归习以为常地看一眼生死相搏的两个人,疲倦地失去了劝架的兴致,捡起地上的药瓶,自己涂好所有药,接过孟瑄属下递来的清水,小口小口地喝着。
百招之后,装备了新兵器的段晓楼还是败阵了,何当归叮嘱孟瑄,“不能打脸,不能打伤!”
孟瑄悻悻罢手,过来牵过何当归,刚要走时,齐央宫属下却呈上了一样从火场中翻出的东西,“宫主,请看!这是在耿炳秀尸身上找到的。”
孟瑄接过看,是一个拳头大小的青铜方块,上面印着朱雀的图案,不由吃惊道:“这不是,齐经的朱雀匙?皇上说,那四把钥匙是他的克星,只能由他最信任的臣子保存,钥匙在,人在,钥匙失,人亡。难道老国师已死了?”
段晓楼说:“此地不宜久留,锦衣卫第一高手耿炳秀竟被一招毙命,凶手的能耐可想而知,你我合力也未必是那人的对手,丫头又受了伤,须得觅地为她疗伤。”
孟瑄简单吩咐属下几句,十几道黑影散去,转眼只剩他们三个。孟瑄牵着何当归的手往东走,经过一片稻田,绕路费时,所以他抱起她来,施展轻功走在麦芒的尖端。段晓楼不远不近地跟着,行了十里稻田,来到西城门上。
孟瑄沉吟道:“如今应天府牢房也不安全,你又背着案子,回孟家也麻烦,不如咱们去家庙住两天?”
“家庙?”
“对,孟家家庙就在西城,离这儿不远,我姑姑孟玉儿寡居之后,一直在那里修行,如今祖母也在庙里小住。”孟瑄微笑拍她的头,“姑姑极擅长保养头发,我娘的长发就是她帮忙养的,你的头发越来越像男孩子了,咱们找姑姑帮忙去。”
“好。”她正想找个僻静的庙宇大睡一觉。
走过两条街,见段晓楼还在后面跟着,何当归忍不住劝道:“自燕王府出事之后,你还没回过家,伯母一定担心极了,你别跟着我们了,回家看看伯母吧。”
段晓楼抿唇的神情像一个孩子,有点儿被她说动了,可还是舍不得离开。
孟瑄站在街头四处一望,瞧见了好东西,笑嘻嘻地拽拽何当归的袖子说:“快看,那家摊子的鲜肉小馄饨味道特别好,我每次归京都必来吃一碗,走,咱们吃饱了再进庙,庙里全是素菜。”
何当归再次撵段晓楼:“走吧,你真不能再跟着了。这样下去,只会令每个人都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