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傅先生怦然心动(加长一更)
傅淮琛的表情郑重,看向姜绾的眼神深邃如浩瀚海洋,沉声道:“我要你去录制《雨后》的翻唱。”
姜绾:她现在相信了,傅淮琛的确是自己前世的脑残粉!
“成交!”
她翻唱她自己,没压力的啦。
一顿饭被姜绾吃的五味杂陈,既然说是她请傅淮琛,自然最后是她去付钱。
“给你,海盐味儿的。”姜绾把店家做好的两个冰激凌球拿过来,分给傅淮琛一份。
淡蓝色与白色相间的冰激凌球,只有蛋黄的大小,冒着白色冷气,姜绾一口就吃掉了,还是熟悉的味道,她好吃的眯起了眼睛,率先走出烤肉店。
傅淮琛看着手心里的冰淇淋球,隔着纸袋,冰凉的感觉从掌心一直传递到心脏。他抬起头,看了一眼姜绾柔美挺拔的背影,眼神幽深变幻,最终,将冰激凌球一口放到嘴里。
这就是海盐味吗?和很久很久以前,他在那个少女身上闻到的,一样。
从西港街走回海戏的一段路,天色昏暗下去,已经晚上八点多了,一条小街熙熙攘攘,因为现在是暑假,所以逛街的都是一对对娱乐的情侣和亲子。
两人出众的面容越来越引人注目,姜绾很是熟练的从包里掏出一个墨镜,刚要戴上,就被傅淮琛拦住。
“别戴。”他沉声道,让姜绾以为他会说什么严肃的话题。
“像个瞎子。”
姜绾:......这算是黑色幽默吗。
算了,如今也是晚上了,天色不好,估计没人能够认出她,傅淮琛更是今天才在媒体面前第一次露面,走了一路了,还没有人认出他们两个中的任意一人。
“傅先生还要吃些什么吗?”
“你怎么会知道西港街?”
两人同时问对方。
傅淮琛没有回答,但是不用看就知道他没什么想吃的。
姜绾从容的解释:“因为......傅先生应该知道,我在市一中上学,一中离这里不远,我逃课来过,无意间知道的这家烤肉店,物美价廉,怎么样,没骗你吧,真的很好吃。”
市一中,傅淮琛愣了一下,他忽然想起一件一直被他忽视的事,那就是,姜绾直到现在都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孩子......
而这个孩子现在表现出的一切不在意,究竟是真的不在乎,还是只是一层伪装?
傅淮琛深吸一口气,想说些什么,又觉得自己不该主动提这个。
两人穿过一个街角,有流浪歌手在唱歌。
“仰望日光分割的光影
是逝去的光阴在倒映
迷雾里清醒
梦里的铿锵坚定
只因不愿醒”
傅淮琛的脚步停驻,姜绾也缓缓停下,望过去,不远处一个头发半长,大夏天还穿着外套,梳着几个脏辫的流浪歌手在弹着吉他哼唱,他的声音比原唱沙哑的多,衣着单薄,眼神沧桑,的确有几分味道。
这首曲子,是姜绾唯一一张发行的专辑里末尾的一首歌,传唱度比起《雨后》来说几乎为零,连她的粉丝都不怎么熟悉,居然会被流浪歌手演唱,姜绾也十分惊讶。
今晚月色很美,风也温柔。
西港街两边矗立的小店亮起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一片灰暗的夜幕下,月光透过还没有被污染的大气层倾洒下来,在霓虹灯的映照下,几乎看不清楚。
但是傅淮琛看得见。
月光笼罩着前方沉默的少女,她整个人在一片清冷的银辉中,清冽的眉眼,皎洁胜过天上月。
“这首歌......叫做《梦》。”姜绾低低的说道。
抓不住的梦,只能在梦里,她才能肆意歌唱。
她看到傅淮琛深沉的眸光,翘起唇角:“哈,因为江晚前辈也是我的偶像。傅先生,我和你一样,也是小糖浆。”
糖浆是江晚粉丝的名字,傅淮琛愣了愣,接受了她这个理由。
他还想说些什么,姜绾就已经跑到流浪歌手面前,扫了个二维码,请了流浪歌手一顿烤肉的钱。
这年头,连流浪歌手都与时俱进的准备二维码了吗。
看到这份不算少的钱,饱经沧桑的流浪歌手笑的眯起了双眼:“小姑娘,你也喜欢江晚呐?”
“喜欢,喜欢,主要还是大叔你唱的也好。”
“唉......只是她可惜了。”
流浪歌手的叹息拉得很长,好像要叹到她的心里,姜绾怕自己又心里酸涩,正好也走到了傅淮琛的车旁,她朝他点了点头,很顺手的拉开车门钻到车里。
事实证明,请傅先生的一顿饭钱和流浪歌手的一首歌钱都只价值两百块。
“多谢傅先生的顺风车,送我到竖店附近就行,我住的地方离片场很近的。”她缩到后座,声音闷闷的,看着车窗外身姿挺拔的男人。
今天出门一定没看黄历,怎么......一整天了,每个人都在惹她哭啊?
少女姣好的小脸从开的一半的车窗露出来,她的肌肤白皙的泛着润玉似的光,霓虹灯倒映在她明亮的眸子里,同样,也倒映着他的身影。
傅淮琛的眼眸深了深,拉开副驾驶坐了进去,反而是一个保镖被他赶走。
“记得签约。”
“我知道,不过我过段时间就要开学了。”
“你可以不住在公司。”
听到想要的答案,姜绾不再说话,收敛了一直带笑的表情,静静的看着窗外,眼神无波无澜,缥缈如云烟。
傅淮琛心里一痛,不知为何,看到这样的姜绾,他总有一种会失去的,抓不住的恐慌感。
车子平稳的行驶着,傅淮琛忽然发现,这里离他住的酒店倒是很近。
或许曾经,他和江晚只隔了短短几条街的距离,如今,已经是天人两隔。
她永远不会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
“谢谢,停在这里就可以。”姜绾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傅淮琛还没开口,姜绾已经恢复了一贯的慵懒语气,朝他道了声谢,就挥挥手下了车。
远处,是竖店影视城闪烁的招牌,灯光和夜色将她渐渐吞噬。
傅淮琛静默的坐在车里,直到一片黑暗将他笼罩其中。
司机不敢说话,也没有得到任何指示,只好将车子熄火停在原地等待着。
许久,司机问道:“先生,是回分公司,还是回酒店?”
傅淮琛骤然间睁开一直微阖的双眸,眼底,是比夜色还要浓郁的漆黑,仿佛承载着广阔无垠的幽幽深海。
“返回西港街。”
“什么?”司机怀疑自己没听清,直到看清傅淮琛紧抿着唇的森冷神色,立即踩下油门,“是。”
深沉的夜里,黑色流线型的保时捷仿佛一匹矫健的黑豹,穿梭在城市寂静宽阔的街道。
直到傅淮琛看见熟悉的“西港烤肉”四个字,店家还没关门,招牌闪烁着白色的霓虹灯光,他快步走进去。
“哎,这位先生,怎么你又回来了?是忘记什么东西了吗?”店主对傅淮琛印象深刻,奇怪的问道。
“我要十个海盐味的冰激凌球。”傅淮琛慢慢的说道,他的语气认真,停顿了一下,又道。
“我要您这里全部的海盐味冰激凌球。”
茫茫人海,浩瀚星辰,他遇见了第二个海盐味的女孩子。
让他着迷。
寂静的轿车内,傅淮琛端坐在驾驶室的位置,司机被赶到了外面。
他的身侧放着一个小纸箱子,在空调车里散发着丝丝寒气,里面是整整十七个冰激凌球。
数字17,代表绝望的无法挽回的爱。
傅淮琛攥紧了拳头,神情冷漠,仿佛变成了一座巨大沉默的冰雕,缓缓抬手,将冰激凌球一颗一颗的放到嘴巴里。
冰冷的,淡淡的咸味没有普通冰激凌的甜腻,混合着清甜的奶香,原本是极好吃的清新味道,但傅淮琛只吃出了苦涩和晦暗。
直到吃到第十二个,纸袋里的冰激凌已经完全融化了。
他俯下身,低着头,掌根撑住方向盘,低哑晦涩的声音,仿佛糅杂进无尽的寒气,在一片黑暗里倏忽响起。
“江......晚。”
他以为这个名字不过是偶尔想起隐隐作痛的愈合伤疤,现在才明白,她走后,那片空洞倒灌着无边无尽的凛冽冬风,从此他的心里再也没有暖意。
手机的铃声在寂静的车厢内分外明显,傅淮琛支撑起手臂,看到屏幕上亮起的“小奶猫”三个字,他沉默了片刻,点了接通键。
“傅先生,我可以重新录制江晚前辈的......《梦》吗?”
少女华丽的声线传出,比面对面的时候更加勾人,酥麻的,慵懒的,带回了傅淮琛的思绪。
一秒,两秒。
傅淮琛听到了自己心脏怦然跳动。
“可以。”
“那么,您真的愿意捧红我吗?我想知道究竟是因为江晚前辈,还是因为那一晚。”
傅淮琛的牙齿在打着寒战,冰激凌太冷了,但他的声音听起来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淡淡的回答:“因为我想赚钱。”
姜绾:......
“ok,没问题,您一定能赚到钱,那......晚安?”
说完,姜绾已经主动挂断电话。
傅淮琛放下手机,失神的望着车窗外灰蒙蒙的天色,压抑的,酸涩的眼角泛红,忽然,他笑了起来。
“晚安。”
一片黑暗里,万千星辰绽放在他的眼中。
他想,他应该换一个偶像。
*
距离傅淮琛正式入驻嘉世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天的时间,距离姜绾答应傅淮琛签约,也已经过去了三天时间。
姜绾:生活不易,我要卖身了。
嘉世的总部地处在h市市中心的商业大厦里,高耸入云的商厦笔直插入云层,来往的车辆和人群中,姜绾还没走进去,随便一眼就看见好几个熟人。
一楼的前台大厅明亮辉煌,这里的一草一木姜绾都分外熟悉,连前台的女工作人员,都还是她上一世的那个人。
姜绾微微的眯起双眸,恍惚间有一种失真感,仿佛自己从未离开嘉世,还是那个三四线的小演员,江晚。
“姜小姐,您无需预约,请您直接前往总裁办公室。”前台小姐姐熟悉的声音将她拉回现实,她看着姜绾,眼中有掩不住的好奇打量。
有过几面之缘的清秀保镖朝姜绾点了点头,微微鞠躬,走在前面:“姜小姐,请您跟我来就好。”
姜绾耸了耸肩,跟着保镖走进了一个隐在角落的电梯。
身后,一阵窸窸窣窣的议论声响起。
前台一:“那是高层专用的直达电梯吧?”
前台二:“你们看清楚她是谁了吗?”
前台三:“带她上前的是总裁的私人保镖吧,好帅。”
前台四:“这个人是姜绾吧......哎呀瞧你吓得,我说的不是那个死去的江晚,是最近很火的一个新人,这运气也太好了,怎么被总裁看中了?羡慕。”
前台三:“这不是运气啊,这张脸也太美了,她比咱们公司韩灵萱好看多了。”
前台一:“要是看脸的话,韩灵萱和她就不是一个级别好吗......”
姜绾一进来便引来大厅的许多人注意,不是因为被人认出来,而是纯粹的美颜暴击,让嘉世这样每天看明星都审美疲劳的工作人员们也变成了星星眼,而现在,因为坐的是高层专用电梯,姜绾都能想象前台小姐姐们聚在一起八卦的样子。
总裁办公室在这栋大厦最顶层,上一世,姜绾只来过顶层两次,一次是她刚出道的时候,发行了第一张专辑《雨后》,她在门外看见了年轻的过分的傅淮琛。
傅淮琛应该根本没看到她,在和项总说些什么。
因为傅淮琛比她想象中的年轻无数倍,所以那一次的惊鸿一面,即使时间久远,却在她记忆里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另一次,就是她和陆珩之一起去跟当时的总裁项总坦白分手事宜,准备媒体公关,因为陆珩之当时已经成了新晋影帝,所以她才能“有幸”走进那间办公室。
这里是她幸运的开始,也是她不幸的开始,兜兜转转,她又回到了这个最初要实现梦想的地方,重新起航。
电梯里没有人,清秀保镖立在她旁边,看着姜绾,欲言又止。
姜绾:“你要说什么?”
保镖的脸有点红,似乎难以启齿,一咬牙才说道:“我,我我我要说的就是,姜小姐,您千万不要让总裁知道,您除了叫他哥哥还叫过我和十一哥哥,我们家总裁他他他脾气不好,啊呸,他脾气特别好,但是您——”
“十一?”姜绾完全没抓住重点的问。
“我叫牧岚,之前和我一起送你去片场试镜的那个大高个保镖,就叫十一。”牧岚尴尬的向她解释。
“花木兰的木兰?”
牧岚一副“这句话他已经听到过一万遍”的生无可恋的表情:“牧羊的牧,山风岚,您叫的岚就好。”
就是因为这个姓名,他都让别人叫他岚,否则他们总是叫他木兰姐姐。
“好的牧岚。”
牧岚:......
“叮”的一声,电梯已经到达顶层,刚走出来,旁边另一座通用电梯的门也缓缓打开,有人从里面走出来。
姜绾看着从电梯里走出来的男人,骤然愣住。
男人身着一席银白色的西装,周身温润而矜贵,他的面部轮廓精致流畅,明明是有些锐利的长相,偏偏生了一双深邃包容如无垠苍穹的眼眸,让他在看任何人的时候,都会让人生出一种他的全世界只有她一个人的深情和专注。
润泽如玉,又不仅仅是玉。
亦或者说,这枚玉,有着自己的骄傲和热烈,只是没有显露出来。
不需要去看容貌,仅仅他周身温润沉稳的气质,就已经让人心生好感。
陆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