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咳……明珠你还不知道我嘛,我向来洁身自好。何况军中平时哪有这些花头,是管监军来了才搞的。明珠你千万不要告诉文锦。”盛宣和连忙解释,他所说的确属实情,对于朝廷派下来的这位监军的做派,军中很多人都不甚认同,但毕竟算是顶头上司,管监军设宴邀请边关众位大小将领赴宴,大家也不会拂他的面子。
陆风岩在一边嘴角微抽,你怕你未婚妻知道,还特意叮嘱明珠不要说出去,怎么你在我未婚妻面前就口无遮拦?
“管监军?”明珠此时的关注点却不在舞女身上,“管玄?”
“是,”两个男人都有点惊讶,“你知道他?”
明珠内心微叹,她怎么会不知道这个名字呢,前世,三皇子登基后,管玄成了掌握兵权的实权派,和赵丞相面上不和。后来,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爆出来,他其实和赵丞相关系密切,一直为丞相马首是瞻,早年还是赵丞相提拔的他,两人故作不和只是为了联手套路政敌罢了。
何况,前世盛府被抄家,就是这个管玄领兵前来的。明珠只是没想到,原来这个人这么早就出现在盛宣和身边,那前世盛宣和的死亡,这个人是不是也有很大的责任?
想到这里,她又状似随意的提了一句:“是啊,我听说过,我还知道他是赵丞相的人呢。”
盛宣和与陆风岩对视一眼,面色严肃了些:“赵丞相?明珠,你确定?”
“是啊,我见过他从赵丞相府里出来,赵意如还在我面前炫耀过,说她赵家门下的人要去做我哥哥的顶头上司,”明珠故作天真娇憨的样子嘟了嘟嘴,“和赵意如那家伙有关系的人,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人。”
明珠一时想不到什么好借口,便把消息来源甩到了赵意如头上,反正眼前这两个人也不可能去找赵意如对质。
看到面前两人神色凝重,知道他们对这个消息作出了反应,暗叹自己装天真也不算白装。
眼看两人还要追问,她忙转移话题:“对了,我怎么不知道你们两个这么熟?你们不是驻守在不同城池吗?”
“虽然是不同城池,但都在北疆,之前也短暂调到一起共事过,”盛宣和耸耸肩,“这家伙知道我是他未来大舅子,没少来讨好我,一来二去就熟了呗。”
明珠忍不住笑出来,她以为是哥哥夸张的说法,她真的想象不到冷面战神陆风岩讨好别人的样子。
陆风岩忍不住叹气,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口无遮拦的损友。
“怎么,嫌我碍事了?”盛宣和道,“要不要我这个做哥哥的给你们留点空间,让你们说说悄悄话?”
“哥!”明珠娇嗔。
“好吧好吧,”盛宣和做举手投降状,“不过说真的,我得去见父王了。”
陆风岩颔首:“我和你一起,我也应该去拜见盛王。郡主,我们改日再会。”
明珠知道他们可能要去和盛王商量管玄的事——这种线索,宁弄错,也不能放过。便微笑和陆风岩道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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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王为两个女儿请的几位女先生这些天也已经到了府上,其中包括两位宫中出来的嬷嬷,负责教导两个女孩礼仪行止。
这天,两个女孩上的就是其中的朱嬷嬷的课。
萤萱已经几乎要崩溃,行礼的角度,说话的音量,走路时抬腿的高低,样样都要学,样样都要被纠正。
她腰酸背痛地翻了个白眼,学这些有什么用?!
在这方面,明珠倒是难得赞同萤萱的观点,她也不喜欢这些繁文缛节。
当然,她知道盛王也不喜欢,但既然无法改变这个时代,那就只能去适应。
而且这两个嬷嬷他请来,也不只是礼仪,还要教习管家一类的实用技巧。
萤萱练了整整两个时辰,腰酸背痛之际,才见明珠姗姗来迟。
朱嬷嬷略有些不悦,明珠说明是父王找她有事,嬷嬷才没说什么,只让她开始练习站姿。
萤萱幸灾乐祸地看着明珠,有明珠陪她一起,她似乎连腰都没那么酸了呢。
然后就见明珠站在原地微微调整了一下姿势,然后似乎整个人就不同了,非要萤萱形容,大概就是从贵气凌人的郡主变成了一个温婉的大家闺秀。
前世成为太子妃时,她曾苦练过礼仪,连站姿都要练很多种,在太子面前要站得温婉,在宫人面前站姿又要显出威仪……明珠从未想过,连站姿都要这般讲究。
那时的训练比朱嬷嬷的要严苛许多倍,毕竟太子妃,有可能是未来的皇后。
但当时,她凭着一股恨意咬牙撑过来了。
此时朱嬷嬷的要求,她自然能应付自如。
“不错,”朱嬷嬷点头,“接下来是行礼,请郡主做一下让老奴看看。”
明珠又优雅地做了几个行礼的姿势,向帝王行礼、向长辈行礼,各不相同。
“很好。”朱嬷嬷说道。
萤萱翻了个白眼,简单的一句“很好”是她一上午都没能得到的评价。
接下来,朱嬷嬷的要求明珠都一一严格做到,不差分毫。
朱嬷嬷脸上难得有了点笑意:“郡主礼仪方面已经足够完美,倒是不需要老奴多加指点了,请郡主先行休息吧,等萤萱小姐学完礼仪,你们再一起来上其他的课。”
“那就谢过嬷嬷了。”明珠微施一礼,转身离开了。
“……”萤萱目瞪口呆,忍不住伸出手想挽留明珠。
“小姐,”这时朱嬷嬷转向她,“我们继续练习行礼吧。”
“……”萤萱欲哭无泪。
第20章
清晨,明珠正在房中练字。
其实重生后的她已经能写出一笔好字了,但为防突然进步太大引人怀疑,明珠在课上刻意控制自己的笔触。每节课都进步一些,导致教书法的女先生连连称赞她的悟性,直把萤萱气得险些将毛笔掰断。
“郡主,”紫韵出声提醒她,“又到了您用朱砂标出的日子了。”
明珠自重生后,怕自己逐渐忘记前世一些重要事件发生的日期,便在年历上用朱砂笔标出,还做了些简单的只有她自己能看懂的记号。
“我知道了,”明珠笔下未停,直到写完最后一笔才抬起头来,“前几天让你准备的男装可备好了?”
“已备好,请郡主过目。”紫韵捧出两套男装,衣料还算昂贵,但也在很多官员、商人消费得起的范围内,不至于太过引人注目。
“很好,”明珠点点头,指了其中月白的那件,“帮我换上吧。”
这时春蝉也按时进门,拿了剩下的那件青色男装换上。
换好装后,明珠又拿起刷子蘸取了桌上提前备好的各式脂粉,对着镜子给自己上妆,随着她一笔接一笔下去,脸庞渐渐显出硬朗的线条。
春蝉和紫韵在一旁看得都有些呆愣,想不到郡主还有这般本事。
明珠给自己装扮好后,又在春蝉脸上如此这般化了一番。
又束好头发后,两人站在铜镜前一照,俨然就是两个年纪不大的小公子。
虽仍带着点脂粉气,但好在近年京中一些贵族男子也流行涂脂抹粉,因此两人此番冒充男子倒也不显得太突兀。
两人出府后,乘马车直奔热闹的西市。
西市是京中最大的集市所在,平时百姓们的蔬菜肉食、柴米油盐等基本都会在这里购买,因此这里一向热闹。
但今天,显然热闹得不比寻常,街上人摩肩接踵,明珠和春蝉两人差点没挤进去。
因为今天,是京中巨富金士绅抛绣球选婿的日子。
春蝉提前不知道郡主此行的目的,以为她要挤进人群中心看热闹,结果就看见明珠只往人少的地方钻,最后在一棵特别茂盛的古树下停下了脚步。
“郡主,这里视线似乎不太好,”春蝉小声在明珠耳边说,“旁边还有个乞丐,我们要不要换个位置?”
“不用,我就喜欢这个位置。”明珠看了一眼周围环境,红色建筑边,古柳树下,还有一个乞丐,一切都和她前世所听说的一般无二。
巳时一到,金士绅出来讲了几句话,就进入了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抛绣球环节。
一颗直径近半米的大绣球被搬了出来,街上的人瞬间开始欢呼起哄。
金士绅没有儿子,绣球便由他远房的一个侄子来抛。
膀大腰圆的侄子,手里拿好绣球,登上高台,抡圆了膀子一扔,绣球便从无数或想抢绣球或是来看热闹的百姓头顶飞过,直冲一个在柳树下躺着歇息的乞丐飞去。
“啊……”众人发出惊呼,这惊呼中自然包括了金士绅和侄子二人。
金士绅紧张地抓住侄子的手臂,他当然怕这绣球真的落在乞丐头上。
侄子的惊呼,一部分是被叔叔抓得很痛,另一部分,他也没预料到从自己手里扔出去的绣球会冲着乞丐飞过去,这要是真中了,自己岂不是害了表妹一辈子?
正在绣球渐渐下落,两人越来越紧张的时候,一只纤纤素手优雅伸出,在绣球砸到乞丐脑袋前的千钧一发之际,用玉笋般的手指捏住了绣球上的飘带,成功了阻止绣球继续下坠。
金士绅大松了一口气,整个人后仰过去,要不是侄子扶着,他怕是要当场倒地。
松口气后,金士绅又连忙去打量半路截了绣球这位“英雄”,见他年纪轻轻,容貌端正,身上穿的料子也还不错,总算从刚刚的惊吓中缓了过来,忙命下人去请那位公子过来。
此时的明珠,陷入了人民群众热情的海洋中,除了一些很想看到乞丐接到绣球后金士绅该如何收场的人,大部分来看热闹的百姓心理没这么阴暗,都在恭喜她即将成为富商的女婿,从此要走上人生巅峰。
明珠擦着冷汗一一道谢,还好金家的下人及时把她解救了出去。
金家的下人将明珠主仆二人请进了一旁的酒楼,这家春满楼正是金士绅名下的产业。为了今天的活动,酒楼停业一天。
此时大堂中只有金士绅和他的侄子两人,等得颇为焦急的金士绅一见明珠,立刻冲过来想握住她的手摇晃几下以示感谢。
春蝉吓得立刻拦在两人中间,这要让他碰了郡主的手可还得了?
金士绅也勉强自己冷静了一下,不再试图动手动脚,转而摆起岳父范儿开始观察眼前的“女婿”,刚才离得远看得不甚清楚,只看到五官端正,此时细看,倒是看着这个“女婿”的俊美容貌愣了一下,心下暗自嘀咕了几句。
但不管怎样,场面话还是要说的,金士绅酝酿了一下,刚要开口,就被明珠抬手制止了。
“金老板,真是非常抱歉,我刚刚只是见那绣球差点砸到乞丐头上,不忍贵府小姐嫁与那人,才出手拦下了那绣球。”明珠解释。
金士绅愣了愣:“那你是没有做我女婿的意思了?”
未免解释麻烦,明珠果断解开头发,打算让事实来说话。
金士绅愣了:“你……你是女子?”
他身后的侄子也目瞪口呆。
“没错。”不等明珠示意,春蝉便自觉过来给她束发,明珠给了她一个赞赏的眼神。
“这……这……”金士绅“这”了好一会儿也没组织好语言。
“父亲。”随着一个饱含怒意的女声响起,从客房中走出来一名样貌清秀的少女,正是金士绅的女儿,今天招亲的金凝月。抛绣球的全程她都透过窗子看到了,此时又听到这一出,终于按捺不住走了出来。
金士绅看到女儿,偷偷退了两步,这抛绣球招亲的主意本就是他提出的,女儿一开始就不同意。但金士绅想得倒也简单,他膝下只有一女,因此想招个赘婿,但门当户对的,哪有愿意入赘的?愿意入赘的那几个,金士绅又不太看得上,思来想去,便有了今日这一出。
结果今天又出了这么大个岔子,此时面对女儿的暴怒,他语气艰涩地解释:“凝月啊,今天的事为父也是……也是……”
“等会儿再听你解释,”金凝月打断他,缓步走到明珠面前,对她行了一礼,“多谢这位姑娘搭救之恩,小女子没齿难忘。”
“金姑娘不必客气,只是举手之劳而已。”明珠道。
其实,就算她不来,金士绅当然也不会忍心自己如花似玉未及弱冠的女儿嫁给一个年已不惑的乞丐。前世,虽然于名声有损,他还是顶着压力悔婚了,给了那乞丐不少银子,又赠了京中一处小院给那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