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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1章 番外七百五十六 血雨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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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幽深的古堡鲜少有阳光照进来,院子里的砖地上虽然潮湿并且爬满青苔,光脚踩上去却十分舒服,象是踩进冰凉的小溪里。青青的藤蔓爬满了古堡冰冷的高墙,我觉得,是他们的存在让古堡显得不这么阴森。
    偶尔小乌鸦会不甘寂寞的叫两声,他们还没有习惯白日的古堡安静而寂寥的氛围,但是很快他们就会被大乌鸦教导好。
    主人不喜欢睡觉的时候被吵到,主人那暴躁的脾气就连无知无觉的乌鸦也忌惮三分。
    城堡的高塔是唯一能看见太阳的地方,远处,落日的余辉正从树林的缝隙中渐渐消散,一日一日,一年一年,时间在城堡中就好像静止了一样。400年了,城堡里的人们都还是老样子,陈设布局也毫无变化,若说是有什么变了,大概是远处青砖垒起的高墙上,那年年不变茂盛的蔷薇,主人说,他厌恶粉红色,让仆人尽数折断,连根都挖得干干净净,好像那美丽的花朵有多大的罪过似的。
    长日寂寞,每日闲着闲着,所以该睡觉的时候也就在睡不着。我房间里的铃铛响了,我立刻跳下高塔,在城堡四处攀爬本是我常做的事,几个翻身就翻进了自己的窗子。我仔细的拉上厚厚的天鹅绒窗帘,确认没有阳光照进来后,才把门打开。穿戴整齐的铃铛小姐已经在外面等着了,她是城堡里的大管家,平日对我多有照顾。
    我急忙捋捋头发,弯膝行了个礼:“铃铛小姐。”
    城堡里的女管家站在门外,穿着丝绸质地的束腰长裙,精明的眼睛躲在只有下边框的金丝眼镜后边,在我身上打转,却没有因为私自离开房间而责骂我。
    “王上要见你,你顺便把早餐给王上送过去吧。”
    主人平日里可从没刚日落就召见过我,我自然没准备,看看自己的丝毫没有准备的头发打扮,即刻问:“可是主人,不一直都和世子们一起早餐吗?”
    “你差事做得越发好了,连王上的安排也敢过问吗?”铃铛小姐语气并不严厉,不疾不徐地说,我却不敢在说话。她上下打量我许久,替我整理了裙摆,才放我出门。
    我连忙奔向城堡最高的那处高塔,念念应该已经准备好血了,念念她们几个负责取血的奴隶外加上我身份最低微。因为身份低贱,所以被派去取血,和阁楼上的人类打交道,因为身份低贱,所以人人可欺,动辄被高阶侍女欺负,被侍卫打骂,因为身份低贱,只能住在阁楼上,万一被阳光照到,便会一命呜呼。
    我亦低贱,但比他们几个幸运点,我被主人转换的时候丢了记忆,勉强才活下来,主人怜悯我,赐姓阮友。大家都以为我是主人的通房丫头,只是因为不受宠,没得到个小夫人的名号。
    我的视力在黑暗的空间里异常好,我小心地不碰到狭窄的走廊里陈列的摆设和插满鲜花的花瓶,尽量快速的走着,主人不允许我在白天出门,古堡的走廊里每一处琉璃窗都掩着红色的丝绒窗帘,让阳光一分也照不进来,古堡里的主人们不喜欢阳光,我也不喜欢。
    我穿着古老而漂亮的英式长裙,裙摆上有繁复美丽的手工刺绣,这种珍品在古时候也造价不菲,更不要说现在,不用束腰,我觉得我已经足够纤细,可惜该丰腴的地方也一点不丰腴。我尽量放低走路的声音,走廊里只有裙摆和地板摩擦出的刷刷声。“我来给主人送早餐。”我冲着主人门口的侍卫小声说。
    “是英拉吧?让她进来。”主人的声音透过那扇沉重的雕花木门传出来,在空旷的大厅里回音重重。
    侍卫体念我端着沉沉的木制托盘,帮我推开门,大概是主人的缘故,他们并不向其他人一样为难我,但是也只是不为难罢了。
    里面透出的烛光虚晃,我走进去,侍卫就在后面把门关上了,木质的大门发出啪嗒的声音,屋内太暗,主人在屋里面坐着,我只能接着烛火看清他的侧脸,看不清他的神色,不知道他是不是生我的气了。
    “主人。”我把托盘放在主人面前的桌子上,跪下来,用水晶杯先倒了一小杯,递给一旁跟着我进来的那个小仆人,由他喝下,等了一会之后,我才又给主人到了一杯血。
    等了一会主人却没有喝,我小声试探道:“主人,今天心情不好吗,怎么不和世子们一起吃早餐?”
    “你叫我什么?”主人的声音不怒自威。
    他看着眼前的书,脸上没有半点起伏,我赶紧伏在地上,请罪说:“父亲,是英拉失言。”
    人前他让我唤他主人,人后却要叫父亲。他是转换我的吸血鬼,叫他父亲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他却不许别人知道。
    在橡木地板上趴了一会后,我大着胆子起身,跪坐在他身边,用头倚在他的膝上撒娇道:“世子们惹父亲生气了吗?父亲,世子们还小,父亲别和他们一般见识。”
    他的脸色却并未转晴,我大着胆子给自己倒了杯血,起得太早,我也饿了,我舔舔嘴唇,偷偷看着主人:“是不是今天早餐呈晚了,惹父亲生气,都是英拉年轻贪睡,父亲可千万不要生气。这血还新鲜,父亲不喝可惜了。”
    说完便喝了一口,今日念念有点心不在焉,以至于血取的慢些,不过父亲是不会惩罚我的,我也就不介意替她担了这责任。
    “那我今日听到高塔上传来的萧声是谁吹奏的,那可是元曲?”他单手托腮,斜靠在王座上,垂眼看我。
    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
    我不能离开城堡,只能爬上高塔吹笛,我以为高塔离城堡的地下室最远,不会打扰到任何人。可主人的听力一向是数一数二的好。
    城堡中的奴隶,终日劳作,不通音律,我却不同。
    我的身份虽一直是婢女,我想学什么的话,父亲也都是会给我请最好的师傅来教的,除了奴隶不能学的魔法,别的我都学得很好。
    我连忙把水晶杯放在一边,跪在地上,好在怠懒也不能算什么大错,大方承认道:“英拉不是有意骗父亲的,求父亲恕罪。”
    “那英拉来说,欺骗罪大,还是渎职罪大?”主人伸手抬起我的脸,让我看着他。
    我不敢看他那对好看的墨绿色的眼睛,却也不敢躲开,目光躲闪道:“英拉不该骗父亲,念念一定不是有意的,父亲您惩罚英拉吧。”
    “以后,不准在骗我。”主人放开我,示意我起身,自己也舒服的倚回到王座上,“作为城堡的主人,有些不想知道的事情,我也是会知道的,带进来。“
    他打了个响指,门外便由侍卫带进一男一女,其中一个正是念念。
    我不由得深吸几口气,这味道真是熟悉呀,是腥甜的血液的味道。
    后面跟着进来的铃铛小姐急忙跪下:“主人,是我管教下人无方,才让...”
    她不敢说下去,才让我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城堡里的女奴,哪怕在低贱,都是主人的女人。念念怕是和那个男人私定终身了,怪不得今天魂不守舍。她是采血的女奴,主人自然是看不上,也没必要累了她终身吧。
    我想着主人大概也没把念念放在眼里,念念对我还算不错,如是我来求情,说不定主人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忙跟着跪下,又半是撒娇的,“主人别生气,英拉替他们给主人赔不是,可好。”
    主人并没有理我,倒是铃铛小姐坐到我身边拉了拉我,示意我不要再说话,小声对我说:“那是个人类。”
    人类?主人一向厌恶人类,百年前,主人的亲卫爱上了个人类女子,和她暗通款曲,女子怀了孕,亲卫因和主人私交匪浅,求主人帮忙,让女子生下孩子。主人一怒之下,竟叫把那女子打死,亲卫也在于中绝望自裁。
    我是没见过人的,城堡里只有念念每天会和他们接触。
    我慢慢走过去,右手附上他的脖颈,温热,是脉搏跳动的感觉,真是美妙。
    “和人类偷情该当何罪,英拉,你来说?”主人问我。
    我意识到自己的失神,连忙转身跪下。平日里念念对我甚是关照,此时他犯下大错,命是保不住了,可我不愿落井下石:“主人,念念一定是被人类迷惑了,求主人网开一面。”
    按吸血鬼的法令,念念这种吸血鬼是没有资格转化人类,也没有资格喜欢人类的,为了斩草除根永绝后患,触犯了这条法令的吸血鬼会被阳光晒到灰飞烟灭。
    主人瞪了我一眼,转而看向铃铛小姐:“银铃?”
    “人类当处死,奴隶受阳光之刑。”铃铛小姐一向都是没什么感情的,此刻也是说的不疾不徐,听着他的话我不由得咬咬下唇。
    “法令若是一朝一夕就能修改,还算什么法令。”主人依旧是斜倚在王座上,微眯着眼睛。
    “主人,英拉受教,只是..”我无奈,看来念念今日是难逃一死了。
    “那便由你亲手杀了他吧。”主人截断我的话。
    一把银制匕首凭空出现在我手里,匕首透出闪闪银光,甚是骇人。
    看我愣神,念念反倒先跪到我面前,求我不要杀她郎君,还说,随知与礼不合,但是早已认定他,必和他生生世世在一处。
    “咳”主人不耐烦的咳了两声。“我吓了一跳,一边扶住念念,一边下手割开那人的喉咙,鲜血瞬间喷涌而出,我看的既惊心又兴奋,无法控制的显露出口中的尖牙要去咬他,我才明白为什么我们这个族群被称为吸血鬼,简直是是见到血就会兴奋的鬼魅。
    没等众人反应过来,我又一匕首刺穿了念念的心脏,她一瞬间化为一抔尘埃。主人说过,吸血鬼只能割喉死掉,但是用特殊钢铁制成,又以宝石镶嵌的匕首,也能在刺穿心脏的瞬间,杀死吸血鬼。
    百年前,我意外的见识了吸血鬼被晒死是何种惨烈的景象,念念本是我日日相见吸血鬼,在城堡日日受尽欺凌,我不想她死时也这么痛苦。
    我转身捧着还鲜血淋漓的匕首,跪在亲王身前:“请主人惩罚我。”
    主人脸上又冷了几分,仿佛是在看一条不受训咬了人的宠物,他让铃铛他们出去,只留下我们两个人在屋子里。
    “你不忍心她受罚,那就替她受罚。”他的声音冷冷的响起来,“我知道阳光晒不死你,从今天起城堡里再没有你的位置,你去军团吧。”
    军团是个食人嗜血的地方,据说去的人十有八九无法生还,我不怕死,但我并不想离开主人。
    “父亲。”我心中一惊,抬起头,眼里满是泪水,“父亲在生气,也别不要英拉呀,求求您,求求您了。”
    “吱呀。”巨大的木门被打开,我连忙把眼泪擦了。
    进来的是一个极艳丽的女孩,按人类来看她大概只有十八九的光景,但吸血鬼自从被转换以后就不会再长大了,所以她的年龄并不好推测。她穿着法式长裙,保守的长领子把她的脖子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漂亮的红色手工刺绣玫瑰从腰部一直延伸至脚踝,手持一把羽毛折扇,玛丽娜夫人一直都喜欢这样的裙子,她丰满漂亮,腰瘦瘦的,就连那双腿我也在机缘巧合之下窥见过,又细又长,简直是天生尤物,主人选她当夫人绝对没选错,主人的眼光一直都特别好。
    年幼时我常常羡慕夫人的美貌,主人却说,这世界上没有令人羡慕的身体,有的人喜欢孔武有力,有的人喜欢纤弱无骨,有的人喜欢黑,有的人喜欢白,有的人喜欢小鸟依人,有的人还偏偏就喜欢遗世独立,我一直以为主人这实在的便宜卖乖呢。
    “夫人。”我早就猜到进来的人是她,要不谁还敢不敲门就进亲王的寝宫。我匍匐于地,恭恭敬敬得给她行礼。玛丽安娜夫人不喜欢我,当然,她是主人的正妻,怎么会喜欢哪个小夫人呢。
    玛丽安娜夫人走到沙发边坐下,边说边脱下了她纤细的高跟鞋,她的脚踝又细又白,难怪主人放着这么多贵族女子不要,偏偏要转变身为人类的她:“英拉在这里啊,看来她已经知道吸血鬼军团的事情了吧?”
    夫人的话让我迟疑了,听上去,她是早就知道我要去军团。
    难不成,主人早就想要我去军团,而不是不要我,我心中大安,再看主人,更是一脸好不容易撒的谎被看穿的无奈。
    “多谢主人,英拉一定不辜负您的希望。”我坏笑着看了主人一眼,刚才是被主人唬到了,仔细想想,加入军团,就不用在城堡里过受人欺凌的日子了,万一幸运建功立业,得个什么封号,岂不是能做个护卫,陪伴在主人身边。
    主人罕见的冲我笑了:“匕首赏你,别丢了我阮友家的脸。”在城堡生活久了,虽然我比较喜欢在大白天的跑出去闲逛,但大白天的在太阳底下晒着我还这是不习惯。
    离开古堡,我到了欧洲最南,意大利的一个岛上,都说意大利是最接近神明的地方,也最考验吸血鬼的意志,岛上的建筑矗立千年有余,每一寸都是绝好的风光,岛并不出名,故游客极少,居民也少,广场上的罗马地砖是石条深埋在地下拼成的,五千年也不会磨损。广场中央的罗马式石柱用密密麻麻的我不认得的铭文刻印着罗马古代帝王的功绩,骄傲的帝王在自己死后也要把自己的事迹传递给千秋万代。
    吸血鬼天性黑暗,能晒太阳的自然是少数,海岛暴烈的阳光之下,一只吸血鬼实在忍受不住,跑到远处指挥官呆着的城堡里,用那双已经晒得黑碳一般的手拍着木质的门板,一边恳求着:“让我进去吧,让我进去吧,我受不了了。”
    他身上渐渐冒出黑烟,让人不忍再看。
    看看周围,虽然阳光下让我觉得不好过,但我也要比广场上的大多数吸血鬼们要好得多,已经有很多忍受不住这地中海上毒辣辣的太阳,倒在地上几度昏厥,身上已经析出了细细的灰,阳光是吸血鬼的债。
    我头一次穿着不到膝盖的短裤,还有短袖t恤,真是有点不习惯,长裙至少还能帮我挡着腿上的阳光,据说这个是在古堡外面的女孩子们夏天最喜欢的衣服,可是主人总是老古板的保持着几百年前的观念,女孩子就要穿长裙,不能穿裤子的,我更是从记事开始就穿着长裙满城堡的上蹿下跳。
    身边倒下的吸血鬼一个一个的被抬走,每年都有吸血鬼要来军团,不是来建功立业的,就是来送死的,军团的训练非常严格,并且为了适应人类社会的生活已经好几天没有给过血液了,不吃不喝又来这里暴晒有多少吸血鬼吃得消,只怕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遍地死灰。
    就像几百年前被灭门的拉瓦瑞斯家族一样,那也是远古而来的强大家族,曾经有遍布欧洲的城堡和封地,如今却只剩下史书工笔那一句,谋逆叛国。
    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也都不敢提这件事,只有几百年前那个人给我讲过这个故事,现在那个家族的城堡依旧是血族人的禁地,藏在不见阳光的密林之中,被下了诅咒,城堡的一切都维持着被灭门时的样子,保存着家族所有人和当时奉命去斩杀他们的军团中所有人的遗骸。
    “好了。”一直站在城墙上的指挥官终于开口,“让我们来数一数这次留下来了多少。”
    这时我才注意到周围的人很多已经化为了一抔尘土,随风飘散在广场上。这种纯粹是拼天赋的考验让我觉得残忍,活不活的下去,凭借的只是上天的好恶。
    岛上依旧是好山好水好阳光,让人觉得这广场温暖又自在,完全没有众人葬身的凄凉,诚然,我们吸血鬼,本就不该存在于世间。
    指挥官倒是高兴:“看来这次留下来的还真是不少,那么就给你们些恩典,去吧,饭厅里已经准备好了食物。”
    中间的木门被打开,被太阳晒了一天的吸血鬼们再也忍受不住自己对阴霾和食物的渴望,纷纷向那扇门里冲过去,我也随着人群快速的向前走去,毕竟着太阳实在太难熬,而我已经闻到了餐厅里甘甜的鲜血的味道。
    进入餐厅我才明白为什么指挥官说这是给我们的恩典,餐厅里并不是用高脚杯盛满的鲜血,而是一个个被绑住手脚的俘虏。
    周围的吸血鬼并没有迟疑,他们立刻冲到自己喜欢的俘虏面前,割喉放血。杀死他们并且在他们死前喝个痛快,四周充满俘虏们惨叫的声音。我从小长在主人身前,贵族优雅,第一次看到这样鲜血成河的景象。
    我硬着头皮学着别人的样子下嘴,她的眼睛大大的,睁着眼睛看着我,好可爱,要是现在不是在这里而是在城堡里,我一定会请求主人让她留下来做我的宠物。可惜现在是在遥远的罗马。
    主人说人类是活该死掉,被拉开脖子放出血的种族,谁让他们天生美味的可爱。
    “嗯,好甜啊。”我不禁发出感叹。巧克力色的人类,血液也一定会甜甜的。我喝到兴头上,刚刚大厅里充满了的血液和杀戮的味道就再也闻不到了。
    “是吧,血是最好喝的东西了。”旁边的吸血鬼来找我搭话。
    我不擅交际,冲他点点头,笑了一下。
    “我叫欧普,你呢?”他放下怀里那个已经咽了气的俘虏,吸血鬼的规矩不能喝死人血。
    “阮友英拉。”我身边的俘虏还热着,我一口不落的继续喝着,浪费是可耻的,我还挺喜欢这种吃饭的方法,这才算是吸血,所以我们才是吸血鬼呢。
    “你是亲王家的?竟然有姓。”在吸血鬼的世界里,姓氏代表了家庭的权力还有力量。
    看他的表情他应该是以为自己认识了什么大人物,似乎还要给我行礼,我连忙解释道:“我只是阮友亲王的奴仆,我们主人不让我说出去,刚刚是我失言,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
    他安慰的笑了一下,点了头,还没来得急开口说什么,指挥官就出现在了远处的楼上,一起的还有各个分队的教官,众人连忙放下手里的俘虏,恭敬地站在一旁。进了军团生死都在指挥官的一念之间,连亲王大人都说不上话。
    “好了,看来还是太多了,每个人,你们,杀死一个吸血鬼,带出来。”指挥官抚摸着自己的戒指说。慕城多雨,十日里有九日都见不到太阳,这不见阳光的阴沉气氛,让我很喜欢。猎人与吸血鬼为敌,保护人类已几世有余,他们托生为人,保护同族倒也无可厚非。
    许多猎人都会魔法,只是比起吸血鬼贵族修炼上千年的魔法,实在是小巫见大巫。平日里他们也遇不到贵族,和我们这些平常吸血鬼拼一拼也就是个平手。几年打斗下来,我靠着几分小聪明留得一命。
    此时我手持长剑,长长的头发整齐的束在脑后,脸上没半点装饰,苍白的脸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魑魅魍魉,廉价的黑布裙子上满是剑孔血迹,猎人的银剑砍在身上的感觉早已麻木,我们吸血鬼唯一能赢得地方也就是没有致命伤,除非被砍头,没有方法可以杀死我们,我们都杀红了眼,猎人派来的也是精锐。
    今日这一架原本就是没必要打的,马修说屋中的那只吸血鬼是纯血种,和主人还有某些血缘关系,可惜他爱上了人类,甚至不肯喝人血,即使是在那个人类死后也每天饮用鸽子血度日,他的修为几乎和主人比肩,饮鸽子血度日也能维持生命,致使无法维持法力。这一点术士也是知道的,所以趁他虚弱想干掉他。
    左右猎人总是可以杀尽的,不知过了多久,这屋里已经没有能喘气的了,猎人没死的也跑了个干净。
    从房间里慢慢踱步出来的吸血鬼,只是看到这一屋子血迹时皱了皱眉,像是没看到我们几个身上的血迹和伤痕,在贵族眼中,我们几个是无足轻重的小罗咯。他的血***更要少上几分,皮肤苍白的像是雪原一样吓人,马修似乎和他已经很熟识了,他向他行礼,欧普跪下,我却没跪。
    他果然看了我和欧普一眼,目光阴冷,问我为什么不跪。
    我连忙行了一礼,恭恭敬敬地说:“大人见谅,奴婢阮友英拉,阮友大人说过,我上可以跪亲王,下可以跪诸侯,大人恕英拉无礼。”
    我态度虽恭敬,这话却不这么恭敬,我从来不喜欢贵族看我们这些底下人命如草芥的态度,所以也用主人的名号来吓唬不懂行的贵族。
    马修看了看一脸恭敬的我,现在他才觉得,指挥官说的没错,自己却是挑到了个好苗子。
    陌生的吸血鬼摸摸自己的扳指,笑了,踱步到我面前,无奈的说自己到底不是亲王,也算不上诸侯,又问我可是贵族。
    我忙说我不是,只是亲王的奴隶,被赐了姓的。
    “阮友暨的眼神也是越来愈好了,你有没有觉得她像个人?”他玩味的转着手上的扳指,挑眉和马修道。
    马修仔细看了看我,当年他只是城堡中的小仆人,自然没有亲王的弟弟人头熟悉,现在仔细看来,虽然隐蔽,但确实有那个人的模子。现下他却只恭敬的说:“英拉确实是被转换的,能见阳光,也不会魔法,不是纯血。”
    他挑起我的下巴,一双灰色的眼在我脸上来回打量:“人嘛,长得像也是有的,没准是阮友暨哪里寻来的,也未可知,他可小气,你可要替阮友暨看好这个人。”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叫主人的名讳,他的头发是灰色的,眉眼间倒还真是和主人有些相似。
    “大人还是喝点人血吧,猎人的袭击只怕还会有,有了法力就不用怕他们了。”我觉得他们的这番打量不善,连忙挑起了别的话头。
    他笑了笑,说:“我还是没法力的好,有的时候没有法力的比有法力的要安全得多,你不过才五百岁,还太小,不懂。”
    他踱步到墙上的画像,看了一会说:“塔西已经去了,我也不过是一个荒唐度日的未亡人,早不是贵族,也用不着你们兵团的关照,死在猎人手里还是死在吸血鬼手里都没有关系,以后不用再来了。
    说完就走进了另一个屋子关上门,算是下了逐客令。
    马修悄悄的冲我说,以后这位大人的出事的话,你不要再来。
    我点点头,隐约觉得,就算我问为什么,他也不会说的。出来的时候雪已经下的很厚了。
    慕城的冬天天黑的总是特别早,回家换了身衣服之后,三个人都有一点饿了,因这今天这一仗打得实在是辛苦,马修许我们去猎个活食吃,一行人去了一个不大起眼的小酒吧。马修算得上俊美的少年,每每见他总觉得这张脸若是给一个女孩子安上,也会是一个过目不忘的女孩。欧普的天赋就是迷幻人,所以也不愁吃的,最差的大概就是我了,不过因着我是个女孩子,怎么样也能骗到个人。
    “你们要点什么?”听到这个声音,我立即抬起头来,那是一个身形极纤细的少年,黑色的头发甚是与众不同,衬得他的肤白胜雪,倒是像一只俊俏的吸血鬼。我不自觉的笑了:“你怎么?新工作吗?”
    “是欧普替我找的,他们正好缺服务员。”少年笑道。
    我看向欧普,对方挑挑眉,一脸的得意:“这个工作比之前的强多了,还有小费,怎么谢我?”
    “多谢你。”我冲欧普眨了眨眼,本想说请他吃血布丁,却意识到在人类面前不能说这个。
    “不如请你们喝酒吧,想喝什么?”kevin接过话茬
    欧普利落的要了三杯烈酒又三杯鸡尾酒,kevin要继续工作不能陪我们。他是人类,是我出任务时认识的人类。
    来了人间,作息自然要和猎人一样,晚上睡,白天醒,正是午夜,睡惯了铺满了天鹅绒的棺材的我,此刻躺在这大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看了眼时间,想来现在正是繁星满天的好光景,就翻身起来,倒了杯葡萄酒,坐在窗台上看着灯红酒绿的街市,虽然我饮不出这葡萄酒的味道,用酒精助眠也是极好的。
    马修这处宅子选的极好,在市中心非常热闹得地方,就连午夜人也不会少。
    “一个人喝着美酒,真是逍遥。”马修双手插口袋,斜倚在阳台门上,他怎么会回家了,我还以为他现在正在巫山云雨,或者是饮那喉管里刚刚流出来的甘甜的鲜血。
    “师傅。”我忙站起来,“师傅也睡不着?师傅一直爱酒,酒窖里都是好喝的葡萄酒,英拉今天睡不着,就想喝口酒,师傅不能小气,不如我去给师傅也拿个杯子。”
    没等他回答,我就跑出去,我当然明白,不被上司责罚的方法就是把上司也一起拉下水。
    杯子都放在厨房,要去拿的时候必须要经过二楼浴室,灯开着,所以我就多事进去看了一眼,一屋子的化尸粉味,浴缸里是一个已经死了的男人,因为他什么都没穿,我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心中默念非礼勿视非礼勿视,连忙退出去。
    按说中男人的血只会让女吸血鬼迷乱,欧普还没回来,师傅一直是个很有节制的人,按说不能忍不住把人吸干,不过再有节制的人也有失手的时候,我觉得我这个解释很对,便安了心,继续下楼去拿杯子。
    给马修倒上酒,才发现他今日好像格外的不开心,马修拿着杯子晃了晃,我知道他其实也喝不出什么,我也是。城堡里的贵族以血酿酒,只是这个办法太过奢侈,我们只能把血混在烈酒里,勉强也算数了。
    马修一向好脾气,我和他相处不必看他脸色,倒是轻松,想说什么就说,不像和主人还总要拘礼,我捏着高脚杯,翘腿而坐:“师傅还没讲过,师傅为什么来军团?”
    “当然是建功立业,你我这样的人,在城堡里不过是任人呼来喝去的小卒,军团中随心所欲。”师傅说的是实话,在城堡里谁比得上天生含着金汤勺出生的贵族们,与其看人脸色低三下四的,还不如在人世间创下一番好天地。
    “原来师傅也是城堡来的?怪不得那日比剑,我看师傅的剑法像是王族。”我喝的晕晕的,说话也不过脑子。马修的神情已经冷下来许多。
    “是我说错话了,师傅,我错了。”不像是主人,我只要跪在主人身前,像个小狗狗似的蹭蹭他,他就不生气了。马修的脾气我实在摸不清楚。
    马修看了眼不知所措的我,勉强笑了一下:“跟你没关系,是我今天想起了一些旧事。”
    “是因为那个大人吗?他说我像谁?”我连忙问,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疑惑,我相貌不算出众,怎么会被主人选作小夫人一直养着宠着,却又从没有过肌肤之亲。
    马修看了看我,沉默许久才说:“有没有人说过,你长得和丞相很像?”
    丞相吗?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本姓黎,是东方人的长相,黑发剑眉,长着一双勾人美丽的桃花眼。而我高眉深目,若说像,怕不是我和主人更像一点。
    “丞相多年不娶,大家都说亲王和丞相是..”马修不再说下去。
    我瞪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我常年在古堡,谁敢乱嚼主人的舌根,外面竟然还有人这样说吗:“可是,主人有马莲娜,有小夫人,还有这么多儿子,怎么会。”
    马修笑了笑:“所以这就是谣传了,是那个阮友恭的玩笑,你不用放在心上。”
    阮友恭吗?这个名字我是听说过的,他是主人的哥哥,本也是能继承皇位的人,怪不得他说还是没有法力得好,我虽在城堡,也是听说过主人杀伐决断,哪怕是兄弟也半点不留情面。
    我心中虽还有疑惑,听马修这么说,却也知道问也问不出什么,只好又替他倒了杯酒。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酒真是好啊,一口喝下去,液体在喉管里绽开,整个身体都是热的,漫夜的星辰都变成了晶莹剔透的,我自顾自的笑着,师傅也笑。一个难得的晴朗天气,阳光普照,老美术馆的尖顶熠熠生辉。我是没费太多精力在绘画上的,但是美术馆颇像主人的城堡,我喜欢来。
    主人古堡灰暗的屋子里也有一些传世的珍藏,我见过那些精美的画像,那昏黄的画纸,可比这座艺术馆里最老的作品还要老,其中的勾勒,比这里最精美的作品还要漂亮,那可是画师倾尽一生的珍品,呕心沥血十年磨剑的一笔一笔的绘制出来。
    城堡里的珍藏现在已成绝笔,我们阮友家已经在欧洲立足了几千年,最老的族长如今早不知去向,我的主人是修炼了几千年的老妖精,也是见了几次沧海桑田的人。
    铃铛小姐曾经悄悄和我说主人曾经也是住在城里的,也曾经夜夜笙歌,宾客盈门,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隐藏行踪住进了郊外的古堡,她不肯也不敢说,我猜也就是文艺复兴前后,主人最喜欢的衣服和最多的画像都是那个时候的。
    我走过艺术馆的长廊,微风徐徐吹过,甚是舒服。。
    “好久不见,你也来看画啊?”凯文出现在转角。
    我尴尬轻笑:“这画挺好看的,可惜我才疏学浅,看不懂。”
    “我也看不太懂,以前学过一点。”他不好意思的笑。
    “来这里,感觉人都轻松了。”我看着他说,“好像能钻进画里一样。”
    “你也这么觉得?我同学总说我再发疯。”他笑道。
    “你也是学生吗?学什么的?”我问。
    “我学医,你呢?”他说。
    我噎住,一般来说我会说我学医,但显然这样编太容易穿帮。。
    “我快毕业了”我顾左右而言他,“学医很好,救人生死。”
    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也想做个医生,可惜我从记事就是吸血鬼,是主人的奴婢,只能按照他想要的样子活,没有权利去想自己要怎么活,看到这些能自己选择人生的人,还真是羡慕。
    自从来到人世间,看着人们笑,看着人们哭,却只有极少能切身体会。
    我们两个沿着长长的走廊走过美术馆,看着走廊上的画。凯文是个安静的人,只有我逗他,他才会说话。
    离开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突然开始下雨,凯文只把自己的伞塞到我手里,就冲进雨里走了。
    你是人,会生病的。我看着手里的伞,无奈的摇头。
    走了这么久,又和凯文说了这么久的话,我感觉自己有点饿了。
    我是个实在不挑食的人,可惜夜已经深了,又下着暴雨,我走了两条街,一个人也没遇到。转来转去,突然看到前面出现了一个一身黑衣的人,此人没有打伞,行色匆匆,从露出的小臂白皙且精壮,一看就是个十分健康的人,一定也很好吃。我摸了摸饿的扁扁的肚子,向那人扑过去。
    谁料那人突然回身,伸手钳住了我的脖子,他的力气大的吓人,我挣脱不开。
    “你是谁,快放开我。”我惊叫道,用指甲狠狠地插进他的手腕。
    那人吃痛的松了手,右手鲜血淋漓,却又立刻复原,我来不及反应,摔在地上。抬头才看清那是一个长得十分俊俏的少年,睫毛长得很,男身女相,一脸的桃花相,看上去就知道,不知道靠着张小白脸勾引过多少女人了。他皮肤洁白无瑕,面无血色。慕城的吸血鬼很多,但大多是自由民,我不认识。
    他愤怒地瞪着我。
    我连忙站起来,颇为知理的道歉说:“我饿的看不清,把您当成了人类。”
    少年愤怒的神色稍稍缓解,换成玩味的微笑,摸摸下巴,调皮的挑眉道:“你这眼神还真不好使,长得也不好看,是谁转变的你,真是没眼力。”
    你才没眼力,转化我的可是当今吸血鬼族的首领,阮友亲王陛下,我心中暗暗说,不过毕竟是我先撞了人,此时不想与他计较:“可能是我运气好,先生没有别的事我就先走了,我出来的急,有点饿。”
    转身便走,他从后面拉住我。
    “你这眼神,别再扑错了人,跟我来。”他带着我飞进了路边一处房子,从腰间掏出个血囊。
    我连忙接住,我的确已然饿急,闻了闻,是新鲜的血,一饮而尽,是少女的鲜血,真好喝。
    看来长着张小白脸还是有用的。
    喝完才渐渐神志清醒,手里的血囊极其精致,似乎是牛皮的,柄上镶嵌着宝石,不像是一般人用的,我连忙把血囊还回去:“多谢。”
    他已经递过来一条厚重柔软的毛巾,供我擦干身上的雨。
    我谢了他,接过毛巾,他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身新黑色的西装,他本来就高大挺拔,一双修长的腿,看着很精神。
    我擦擦头发上的水珠:“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我是李煜。”他上下打量我说,“你叫什么?”
    李煜,像是个中国人的名字,他看起来却不像是个亚洲人,我不好意思仔细看他,回话说:“我是英拉。”
    我的名字是主人起的,阮友英拉,也是个亚洲名字,可惜我长得高眉深目,顶着这个名字,颇为不搭。
    “英拉,真是个好听的名字。”他念着我的名字,皱皱眉,又走近一步,捏着我的头发问:“那你今晚还有什么事,没事的话,刚才淋了雨,容易感冒,现在刚好去泡温泉。”
    我又不是人,怎么可能感冒,我腹诽。至于泡温泉,我脑补了一下水雾袅袅的暧昧,连忙退后一步:“我是军团的人,不是自由民,我得回去了。”
    “军团?”他又看看我,仿佛在想,以我的身手也能进军团?
    我看穿他心事,颇为不悦,起身一跃,把他压在身下,尖牙抵在他的颈部:“军团保护自由民,不是说说而已。”
    “姑娘还是饿的时候比较可爱。”他揉了揉脖子。
    现在知道我的厉害了吧。我想起身,却发现他搂住了我的腰。
    “你!”我抬手就要劈他,他抬手挡住,我这才发现我俩在个装饰的颇为漂亮的软榻上,姿势甚是暧昧,我扑他的时候明明不是在这间屋子里。
    瞬移术。只有贵族才会的法术,难不成他是贵族,可是姓李的贵族只有丞相一人,丞相我见过多次,不会是他。
    “你怎么会瞬移的?”我问。
    他咧嘴一笑:“我不会那玩意,我只是跑得比一般人快点。姑娘刚才扑我,我觉得这种事在个那么简陋的房子里也太草率了,就带姑娘换个地方。”
    姑娘?这么古老的称呼他居然还在用,看来他也活的挺久的了。
    我正色到:“我只是想让你看看我们军团的实力,没想,没想轻薄你。”
    越说到最后我便越心虚,展示实力,怎么还展示到床上了。
    “轻薄也没关系,我们是吸血鬼,又有什么不可以的。”他笑道,斜倚在床上,面目十分自然,说的理所当然。
    我看着他长得极其妖孽的面相,咽了咽口水,连忙清醒过来:“我还有事,要回去了。”
    我转身便开窗跳出去,飞也似的跑了。
    李煜盘腿坐在床上,搓了搓手,指尖还有刚刚留下的发香。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换了名字,性格也跟着换了,当年金发的小丫头,如今却黑发黑眼,但是恍惚间还是能看出之前的影子。听说她一直生活在城堡,做奴隶,之前的性格确实不合适。不出所料,凯文得了重感冒。
    凯文租住在木大的学生公寓里,黝黑昏暗无光的走廊倒是让我想起了在古堡的时候,每次去找主人必经的那个走廊。我舍不得让他起床给我开门,好在普通的锁是拦不住我的。那屋子除去家具仅容一人转身,留学生们为了省钱还常常两个人住一间屋子,我把刚刚在唐人街买的生滚牛肉粥放在桌子上,听说人类不能吃生食,连冷的也不好,我逛了好久才买到一个保温杯。凯文还在睡觉,无论何时他都是那副不急不躁的孩童模样,倒是真好,我蜷在椅子里,看着他睡着的样子,不自觉地开心。
    我想起马修说的人病了要多吃水果补充维生素,就想着去刚刚路过的商店挑几个苹果。
    吸血鬼没有味觉,只有吃生肉时才能勉强尝出来点味道,挑苹果可就苦了我,这种东西我没吃过,怎么能知道哪一个好吃呢。我努力的嗅着苹果的味道,却是什么也闻不出来,倒是近前有一股猎人的味道。
    我放了苹果顺着那方向走去,那味道似有似无,但是足够肯定就是猎人,我倒是无意在超市里开杀戒,只是出于习惯,多看猎人几眼。那味道好生明晰,并不像一般猎人身上还夹杂着人类的味道,一定是修为颇深的长者,我从不知道慕城竟然还有内功如此深厚的猎人。在超市乱逛了几圈终是没有找到。
    挑了几个苹果回来,凯文已经醒了,靠着床沿坐着,窗边还坐着一个女孩,也是东方人,一本正经地给他削苹果。
    “凯文.”我叫了一声,那个女孩手中得刀也停下,抬头看着我,东方的美人果然是好看,不过一股危机感又油然而生,这女孩不会是看上凯文了吧。
    “英拉,你来了。”凯文好看的冲我笑笑,指指一边的女孩,很自然地说,“这是我师妹阿沁,那是英拉。”
    “阿沁。”我强撑着冲那个女孩笑了笑,坐在了凯文床边,亲了他额头一下,以宣示主权。
    如我所料,阿沁脸上抽搐了一下立刻回归笑容。嘴上说只那我就不打扰啦,就把削了一半的苹果放下,走了出去。
    “我就知道,若不是喜欢你,怎么会坐在这里,巴巴地给你削半天的苹果”我抬起头,不满的嘟着嘴,一边拿起还温热着的牛肉粥,递到凯文手里:“我在唐人街给你买的,快趁热喝吧,老板说病了的人喝这个就好了。”
    凯文接过来,笑了笑,轻轻尝了一口:“很好喝诶,可是不是你做的。”
    “别真么矫情,给你买就不错了,我又不会做你们中国人的食物。”我马上回嘴,像一只小狮子一样蜷在椅子上。主人向来安静,我在他身边不敢多说话,从城堡出来就遇到了欧普,和他斗嘴斗惯了,总是口无遮拦的。说完那句话自己马上就后悔了,悄悄抬起眼睛小心翼翼的看着他有没有生气。
    他眯缝着眼,拿起了一边阿沁削好了一半的苹果:“粥有点腻了,不如吃个苹果解解腻。”
    我快速的抓走他手里的苹果,又补了一个我自己挑的:“吃这个,这个好吃。”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被我硬塞在手中的苹果,又看回我:“英拉这是吃醋了啊。”
    “什么吃醋,我是吃血长大的!”我看着手上的苹果,心中不忿,忙在苹果上咬了一口解气,却完全尝不出味道,如似嚼蜡,却瞬间意识到自己的失语。
    凯文也意识到,他拿着苹果的手僵住了。
    “我是吸血鬼。”我试着自然而然的说,可是并不那么自然。
    凯文愣愣的只想起啃一口苹果,眉毛一瞬间皱出了无数的褶,“好酸!”
    “对不起对不起,我没吃过这个,看着贵,以为一定很好吃呢。”我急忙跳起来,递给他水。
    傻子也看得出来这是不好吃,可是我明明又很仔细地挑,从他手里拿过来咬了一口,却还是半点味道也尝不出来。人类的食物对于我来说是完全没有味道的,在好喝的东西,再精美的调配,对我来说不过是嚼之无味。既然被他知道身份也不必掩饰,委屈的扔了苹果,嘟囔道,“人类没一个好东西,明明五欧一公斤的苹果!”
    凯文宠溺的笑了笑:“还是喝粥吧,英拉也喝。”然后又舀了满满一勺子的粥,吹一吹举到我嘴边,“你尝尝,可好喝了。”
    我却迟疑了,这粥对我来说也是味同嚼蜡的。
    “怎么了?不想喝吗?”凯文奇怪地问。
    “吸血鬼没有味觉,我尝不出来,不管是苹果还是粥,对我都一样。”我从来没有自卑过,哪怕在城堡里比奴隶还不如,我也没有。只有这次,我如此不想做一个吸血鬼,我想尝尝苹果的甘甜,闻闻花香,不去奢侈品店买那些贵价的香水,而是像廉价化妆品柜台前叽叽喳喳的女孩子们,闻遍所有香味,挑一瓶自己喜欢。
    “这样啊,我都不知道呢。”凯文也尴尬了,自己把勺子里已经冷了的粥喝下去。
    “没关系呀。”城堡里的人所有人都说我有一双摄人心魄的眼睛,人类又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可惜我心却并不通透。我凑近他,和他唇齿相依,“至少我可以在你重感冒的时候,一样亲近你。”
    “你呀。”凯文把我搂到怀里,他的胸膛暖暖的,是谁都没有的温暖。
    他病中无力,只能抱着我,看电影又陪我聊天,不知不觉已经夕阳西下。慕城最近不太平,不只是吸血鬼猎人多了三分,连社会治安都不好,我装着害怕不肯回家,他一向是嘴笨的,德语又不好,自然只能让我占他一半的床。
    恋爱中的人就是那么奇怪,我就是想和他一直黏在一起。接下来的几天,凯文一直病着,我就求了马修,允许我在没任务的时候都陪着他。这点上马修对我真的很好,要是别的师傅,只怕这会我早跪在主人面前,下场和念念一样了。
    我呆在凯文小小的屋子里面陪着他,医书上说病了的人要多休息,所以我常常让他多睡觉,但是我在的时候他常常不肯睡。
    每次我出任务回来,看到他已经睡着时紧紧闭着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随呼吸的起伏轻轻的抖动,像一个小小的婴儿,我蹲在床边看他,每次都能看好久。主人从小的教育,让我以自己是一个吸血鬼为傲,但是遇到他让我前所未有的想做一个软弱的人类,这样我们百年之后就可以永远的相偎相依了。
    他醒了也会自己去做饭,说了我可以买来给他,他也舍不得我花钱去买唐人街的小吃。总说那些菜不过如此,不如中国的好吃,明明餐馆每天都宾客盈门,我也不知道他是诓我还是真的。看着他在厨房里走来走去的忙碌的身影,我总会想过去亲亲他。他还固执的要教我做饭,教我煮粥,他说总是一个人呆着,做完了饭一个人吃,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可惜我闻不到也尝不到。
    “姑娘,你和人类来往,小心你师父知道会杀了你的。”李煜蹲坐在树上,冲我扔了个苹果。
    我抬手接住苹果,咬了一口,一股血液的味道,是城堡里贵族用血液浇灌的苹果树,这种苹果树每日都要用一个人的心头血浇灌,精心呵护十年才会结果,极其昂贵,他怎么会有。
    李煜从书上跳下来,两步走到我面前:“这血苹果能生死人肉白骨,我自己家种的。”又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不要说出去,这是贵族才有的特权。”
    又用手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个杀人的手势,血苹果是血族圣品,能生死人肉白骨,私自培育血苹果,全族皆斩。
    “你跟踪我?”我警惕到。
    “姑娘这么美丽,我在人群中偶然路过,就看到了。”他走进,捻了一缕我的头发,闻了闻。
    “上次还说我长得丑呢。”我连忙后退:“我是军团的人,和人类来往,公子知道我的秘密,就已经有了我的把柄,你想让我做什么?”
    他捏住我的下巴,仔细的看了看我的脸:“上次是我看错,你生得一副好皮囊。”
    我推开他的手:“公子笑话我。”
    “你在军团岂可惜了,杀了马修,我带你走。”他轻松笑道。
    我握紧手中的短刀:“不可能。”
    他低头看了看我的刀:“姑娘这刀很好看,我看价值连城。那姑娘陪我一夜,我就忘了这件事,怎么样?”
    我深吸口气:“流氓。”
    他笑的更诡异:“姑娘乐意不乐意呢?”
    我看了眼他那张颇为诱人的脸,板着脸说:“当然不乐意!”
    手稍稍用力,把他推开,用短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你信不信我立刻就杀了你。”
    这句话对他毫无威胁性,他倚在树上,伸手摸摸我的脸,好看的一笑:“你舍不得。”
    “杀了你,就没人知道我的秘密了。”
    “疾言厉色可不好,城堡里没人喜欢。”
    居然知道我是城堡来的,他到底是什么来路。
    我收回匕首,转头就走,
    他只立在树下,并没有追上来,冲我的背影喊:“喂,不许和那个人类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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