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2章 番外七百五十七 血雨祭2
凯文今天没来上班,我松了口气。
欧普轻车熟路的点了三杯酒,因为来得太早,酒吧里就我们三个人。
我们几个不好在酒吧里明目张胆的聊天,就给自己编了身份,我是木大女学生,欧普是我同学,马修则是我的男朋友。
“酒来了。”带口音的德语,可不就是凯文,我连忙抬头,对眼神的时候,两两都红了脸。
“谢谢。”欧普说。
我连忙看向马修,以他的心机,必是看出了什么。
“马修,我..”我小声说。
马修没说话,看了眼吧台后面的凯文,又看了眼我,自是明白了七七八八,却没说什么,只和我碰杯喝酒。
我们几个不知道喝了多少杯酒,终于挨到了晚上,欧普喝了个烂醉,早就睡倒在一边,马修看着他,摇摇头,好在不过是一个小吸血鬼,就算是我一个人也能对付。
我付了酒钱,和马修一左一右搀着欧普往外走。
转了个拐角,欧普突然“醒”了过来。
“怎么样,装得像不像。”欧普眉飞色舞着,“三个人喝了这么多酒,没一个喝醉,也太不合情理了。”
马修却让他噤声,小声说:“是猎人。”
马修是追踪的高手,再厉害的猎人,都逃不过。月光初上,谁都不知道那衣柜能关小姑娘多久,我立刻小声说:“师傅带欧普去吧,我去把那个小姑娘捆回军团。”
“我会怎么样?”小姑娘问我。
“不会怎样,可能会和我们一样,加入军团。”我一边开车,一边说。
军团总部并不远,开一夜的车便到了。
“军团是什么?”小姑娘又问。她看着车窗外掠过的山景,一片黑暗。
“是杀吸血鬼猎人的,保护吸血鬼”我又回答。
“你和那个哥哥也是军团的,那为什么小五和阿姨还是死了。”小姑娘没有看我,继续看着窗外。
我默默无言,想了半天才说:“是我没来得及。”
“呵,没来得及。”小姑娘突然睁开捆着她的绳子,冲我扑过来。
我毫无防备,她的指甲已经戳进了我的皮肉里,我也不是吃素的,立刻把她踢开,一边控制方向盘,一边努力地抓住她。她仗着我应接不暇,一口咬住了我的脖子,吸血。我眼前一片空白,几乎要失去知觉。
咔嚓一声,小姑娘的脖子已经离开了身体。
“英拉,你没事吧。”我仅存的一点视野只看到一个紧紧握着方向盘的骨节分明的大手。
一个带着牛皮味的血囊递在唇边,我顾不上什么,大口大口的喝起来。
喝完血又缓了一会,我才渐渐看得清开车的是李煜,小姑娘的头和身体被随意地扔在后座上。
我们开过慕城的路牌时,我才勉强缓过精神:“谢谢你救我。”
“嗯。还不算忘恩负义。”李煜很受用。
“为什么杀了她?”
“攻击了你两次还不够?”
“你果然跟踪我。”
“。。。”
“不跟踪你,你今天就没命了,她三百岁了,你不应该这么不警惕。”
“。。。”“怎么?”这原是凯文最常问我的话,每次我傻笑他都会这么问我,今日天气好,我们便出来晒晒太阳。
晒太阳,对吸血鬼来说是多么不可思议的消遣。
“没什么,看你好看。”我坐在树荫里,双手捧着脸,直勾勾地看着他,他被我笑得有一点点脸红,凯文不是话多的人,我也不是,但我乐意和他多说点话,逗他开心一笑我也挺高兴的。
“你继续写吧,我就看看你就好。”肚子咕噜了一声,大概是有一点饿了,又喝了一口面前的咖啡,虽都是液体,也没什么作用,我一贯避讳在凯文面前吃饭的,不想叫他觉得我们不是一个种族的。
因为吃的不同,我们之间也少了普通情侣之间,一会去吃什么,那个饮料好喝这样的对话。
“写完我带你去河边逛逛吧,春天樱花大概是要开了。”凯文从案牍之间抬起头来,他视力不是很好,写字时总要带着黑框眼镜,显得文绉绉的,也是好看。
我点头说好。转眼就要到正午,河边树林茵茵,少见太阳,倒是个好去处。
“林逸尘?”一个大学生打扮的中国人走过来,拍了拍凯文的肩膀,因他长得不如凯文好看,我只是淡淡冲他一笑,算成打招呼。
他用德语也和我打了个招呼,就开始用中文和凯文聊起来,我不是很开心,毕竟在他们眼里我是个不懂中文的,这样当着我的面用我听不懂的话大聊特聊绝不算友好。
我用手支着头,假装看树叶的阴影,偷听他们聊天。
听来听去无非是关于大学里的无聊话题,八卦啦,考试啦,选课啦,哪里的菜便宜,哪里能买到中国才有的食材,我听得似懂非懂,学过外语的人都知道,听听力最费脑力,便更加饿了。
话题兜兜转转,终于到了我身上,我舒了一口气,总算是没白听这么久。
那男生夸我漂亮,从小我都是最不起眼的一个,接触的都是城堡里的女仆,没被人夸过漂亮,我很是受用,心里对他的好感默默增加了两成,悄悄看了一眼,两个人聊得热络,没人注意到我。
后面他加的这句,似乎就不这么亲切了,他问:“哪里勾搭到的妞儿?给我们几个单身狗也介绍一下经验。”这句话我没全听懂,但是隐约觉得妞儿这个词,不是什么好词。
凯文只是笑笑,没有回话,我猜大概也不是什么坏词,不然他一定会帮我说话的。
还没想明白到底是不是好词,却听那人道,明天过阿玲的生日聚会不如带她来吧,再让她带点朋友,也给我们哥几个点机会。凯文还没有反应,他却已经朝我走过来,用德语问我:“你喜不喜欢吃中国饭?”
我是去过唐人街的中国餐厅的,觉得有点脏,摆设什么的也不算精致,若不是为了凯文爱喝的粥,我大概也不会去,不过为了表示尊重,我还是点点头。
“那就好办了,明天我们同学过生日,不如你和凯文一起来,教你的朋友也来,来吃中国饭。”他又说。
我听说要吃饭,极是不开心,不过能认识凯文的朋友,进一步能了解他更多,我还是挺高兴的,我看看凯文,小声问他可以吗?
“当然可以,以为你不愿意来呢。”凯文笑道,一年到头也见不到他真的开心,凯文虽比我小不少岁,但是总是显得比我还沉稳很多,我以为少年人就该有个少年人的样,他这样很是不好,所以一直努力要逗他开心。
“那当然好。”我笑着扑过去抱住他,不管他在同学面前害羞,轻轻的在他颊上印下一个吻。
因着他我也了解了不少那遥远的中国的事情,第一次翻关于那个遥远的老国家的典籍是因着主人,我以为阮友这姓氏是来自中国的,第二次就是因着凯文,唯一记着就是那个地方从古至今都有一个我理解不到的头悬梁锥刺股这码事,压力大得很,生活总要为日后记。所以我自顾自的相信,凯文的曾经也是一个阳光明媚会哭会笑的少年,只是因为生错了地方,才一脸沉稳的老人样。
人类的规矩我还是懂一点的,去别人家吃饭,怎么说也要自己带一点什么菜才成,我是见过凯文炒中国菜的,一不小心就会弄坏,我可不想班门弄斧,就想着做个蛋糕给他们当甜点吃。
我和凯文编谎话说我搬了家,现在住在市中心的小别墅里,凯文已经知道我是吸血鬼,也就没有多问。
我们家的小别墅里多极了厨具,我总觉得几个不做饭的人住在这里着实委屈了那些好东西。
“可好吃?”我把好不容易做出来的蛋糕捧到凯文面前,为了做这个我几乎要把厨房拆掉了。
看着他用叉子叉了一小块,放进嘴里,几颗可可粉还粘在了嘴唇上,甚是可爱,我笑了笑,轻轻帮他拂去可可粉。
“好吃。”他勉强说,不过这神情我却看得出,是不那么好吃的。
正在两个人尴尬的节骨眼,欧普从楼上走了下来,顺便还伸了个懒腰,对了,他并没有穿上衣,此刻黝黑的皮肤和八块腹肌正露在空气中和我们打招呼呢。
“做饭呀?”他也走过来,迷迷糊糊的还揉了揉眼,拍了拍我的肩膀,“凯文也在呀。”
我看得出凯文有点不高兴,也不怪他小心眼,谁也不乐意自己的女朋友还天天和两个大男人住在一起。
“吃蛋糕吗?”虽然不怪他小心眼,但我也确实觉得他的思虑多了些,此刻觉得该是锻炼他一下的时候,就故意亲近的把蛋糕捧到欧普面前。
欧普看着蛋糕迟疑了一下下,想必他也知道人类的东西吃起来味同嚼蜡,此刻并不想吃。
蛋糕是我做的,难免母性大发的像护着自己的小孩子一样护着,看到自己的娃被嫌弃,我甚是不快,拿起一边的叉子,就往欧普嘴里塞了一口。
回头再看凯文的脸色比刚刚还要阴,再回想一下,刚刚这举动确实是亲近了一点。
欧普自然是去厕所吐了,我也无心去管他,跑到凯文身边抱着他的脖子,他虽脸色沉了点,但也并不是随便发脾气的人,此刻自然也把我抱在怀里,他周身的温热传到我身上,好是舒服。我舒服的贴在他温热胸膛,还不是像只小猫似的用脸蹭一蹭,我知道他很是喜欢我这样,受用的用手抚摸我的头发。
“你们中国人都喜欢金发碧眼的女孩,要不要我染个头发呀?”我担忧的问他,毕竟我不是长得好看的女孩子,从人到吸血鬼都是极重外貌的,我虽觉得很是不好。不过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我不愿意让凯文丢脸。
“不用,英拉好看。”他在我额角印下一吻,他不常亲我,平时最亲昵的不过是拉拉手或者抱一抱,我不甚开心,不过总是记得主人的嘱咐要做个淑女,也不敢往前一步。他这一吻让我很受用,更加肆无忌惮的在他怀里蹭来蹭去。“姑**糕做得好,我也想尝尝,只是蛋糕哪比得上血酪好吃。”李煜从房上跳下来,手上还捧着一个木漆描金的食盒。
我满脸狐疑的打开,映着月光看到,食盒里面是个更精致的瓷碗,碗里面深红色的正是贵族一直喜欢的血酪,我服侍主人,见到过,只是身份低微,从没吃到过。
“来,快尝尝。”李煜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个瓷勺子,递到我手里。
我狐疑不敢接,上次是苹果,这次是酪,他是怎么得到的这些价值甚高的好东西。
他看我不接,自己拿勺子挖了一勺,喂到我嘴边。
“没毒。”李煜笑道,把勺子塞进自己嘴里,吃了一口,囫囵说道:“你看,我试给你吃。”
我拿过勺子,也吃了一口,贵族们的东西,果然是好的。
“这么防着我,还让马修查我。”
我吃酪的手一抖,差点没把酪扔在地上,心里暗叫不好,敌暗我明。
他眼疾手快,扶住盒子,笑着说:“姑娘,你查不到我的。”
我假装没听到,只一劲的吃酪:“这酪真好吃,你家厨娘做的?我也想学。”
“你不必学,你嫁给我,有的是酪吃。”
我猛地抬头,看着他那张被月光映衬的甚是妖孽的脸:“你想娶我?”
他不置可否地看着我:“大户人家,良田千顷,姑娘考虑考虑?”
“我是军团的人,法令官不会让我嫁的。”我转眼间已经吃完了酪,把碗并勺子一起放回食盒里还给他。
“不过是个校尉,法令官看不上你的。你也别拿亲王当借口,我不在乎你当过他的小夫人。”
我心中又是一惊,他难道已经把我调查了个底掉,连我是军团里最不起眼的校尉都知道?
“既不在意我做过亲王的小夫人,又为什么不让我和人类上床?”
“这不一样。”他理了理我的头发。
我连忙躲开:“你到底是谁?”
“我叫李煜,一个吸血鬼而已。”他把食盒关上,冲我笑了笑,“姑娘不必担心,我没有恶意的。”
转角突然闪出一个人影,拎着长剑,一身素衣,是猎人。
我连忙把李煜护在身后,祭出短剑去迎那个人的招数,短剑和长剑自然是不敌。我眼见要被贯穿胸口,转眼却发现那个描漆的食盒插在那把剑上,李煜出现在那人身后,捏断了他的脖子。吸血鬼都是天生的杀手,李煜会杀人并不奇怪,但他轻而易举杀死的是个训练有素的猎人。
“多谢你。”我惊魂未定,只挤出这句话来。
“举手之劳。”李煜捏出化尸粉,撒在那人身上,“吓着了吧,我送你回家吧。”
“还不至于,我自己可以。”
“别,给我一个献殷勤的机会嘛。”他掸掸手跑到我面前,“这可是我第二次救你了。”
好歹他救过我一命,又一替我挡了一剑,就算要我感谢什么的,我也不应该拒绝:“好吧,那走吧。”
他果然知道我住在哪里。
他如愿得到了我做的蛋糕,捧着看了很久说:“真好看,红红的树莓,棕色的底,怪不得是经常去美术馆的姑娘。”
“你又知道。”我已经见怪不怪,递给他一个叉子。
“嗯,用金色的叉子,配色更好。”他接过来,迫不及待的吃了一口,“清风徐来,水波不兴,真好。”
“不就是在屋顶上吹风。”
“不一样,今天月亮好,在你身边也好。”他几口下去,蛋糕已经所剩无几。
“这么好吃吗。”
“不好吃,但是是姑娘做的。”他吃完最后一小块,擦擦嘴,“我带给姑娘的吃食不是我做的,我做的怕还不如你。”
“倒是会说话。”
“真的。”他指尖拂过我眉间的碎发,立马收回手,站起来,拍拍手道:“要日出了,我得赶紧找个地方躲太阳了。”
转眼就消失在屋顶,只留下吃得干干净净的白瓷碟子和金色的叉子。
这个人,来得也快,去的也快,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既然那个男生说让我带朋友来,我也不好叫人家失望,想着若是到时候他们都说中国话,只我一个要装着不会说,也难免寂寞,就顺便拉一个人一起去赴约,说是我的哥哥。自从离了城堡,我说谎愈发不走心,我黑发褐眸,马修却是红发蓝眼,若说我两个是兄妹,不知我俩的爹妈要有什么样的基因。
我们在开聚会的楼下见面,凯文原是第一次见到马修,有些拘谨。马修倒是个自来熟的,上来就和凯文熟络的聊天,悉数我不算严重又有点可爱的小缺点,两人交谈的甚是轻松愉快,我倒是成了那个被冷落的,默默地任凯文牵着我的手,听着他俩聊天。
我总觉得师傅才是我见过的吸血鬼里最不好接近的,主人的不好接近是写在那张冰冷的脸上的,写在他高不可攀的王座上。师傅对人的界限却是深藏在心里的,在他绅士又开朗的俊脸后面。
进了屋去,屋里面已经有了三四个亚洲面孔了,我猜大概都是中国人,见了我和马修来,几个人齐刷刷眼睛都亮了起来,忙叫我们坐。凯文打开蛋糕盒子,说是我做的蛋糕,那蛋糕甚是漂亮,巧克力色的底盘上面前这一颗颗娇艳欲滴的树莓,看着就让人想吃,却不是我昨天做的样子了。
一屋子的人都夸漂亮,只有我和凯文面面相觑。
欧普说你做的不好吃,怕你丢脸,给你换了一个。师傅在一边用只有我们两个听得到的声音提点到。我眨眨眼冲凯文说:“这个好吃。”
大概是我们来得早,他们的菜还没烧好,桌上,绿的,红的,肉色的,什么都有,真是丰盛。那几个女生不做饭的都围着师傅聊天,我是知道师傅有一张帅脸的,想是欧普来的话大概是没这个待遇的。
这还是我第一次见那么多人呢,我有点害怕,黏在凯文身边,他到哪我就到哪。凯文的厨艺我是知道的,他做饭很是好吃。
我和马修不是最后到的,之后又有人陆陆续续来,最终大概来了十几个,无一不是黑眼黄皮肤,如我所料,只有我和马修两个不懂中国话的。
几个女生正在弄面粉,凯文不是说中国人不做蛋糕吗?岁觉得新鲜,但因为和他们还第一次见,并不想过去看,问凯文道:“你们这是在做什么?烤蛋糕吗?”
“不不。”凯文笑道,“我们是要包饺子,你尝尝。”
说罢他拿了筷子,从旁边一个盆里盛了生肉馅喂给我,我曾经提过,我吃生肉可以勉强尝出味道,他细心还记得。
虽说生肉是有味道的,但是也不是什么好味道,勉强还能咬到几个菜叶子渣,我想在跟凯文待几天我就可以去表演系了,还是亮着眼睛,开心道:“好吃!”
“真的吗,我就说好吃。是我弄的呢!”旁边一个女生走过来,她比我矮一点,我看她眉眼中全是温柔,觉得应该是个好相处的。
“真的很好吃。”我装着开心,强撑着把嘴里没吃完的东西咽下去。
看了凯文我已经猜到,想和人交朋友,一定要说他们做的东西好吃,不然什么都不够拉近距离。
那个女生听我夸她的吃的,很是受用,就教我包饺子。
不过是拿了面皮,包上肉,看起来十分简单,真正自己做起来却着实困难。尝试了三个,最终都是好心的凯文帮我收尾,不过大厨凯文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和我在女生们这里待了一会,就找急忙慌的被叫回去做菜了。我被留在这里,跑走也不好,索性女生是最爱八卦的。
“你是逸尘的女朋友?”那个皮肤白的女生问。
“是呀。”我笑道,心中却紧张起来,怕这里是八点档狗血剧情,毕竟二对多,只靠嘴我完全打不过。
“真的?”他似乎很是吃惊,连带一边的女生都吃惊起来了。
“他长得好看,我很喜欢。”我故作幸福地笑着。
“我们还以为跟你一起来的那个外国男生是你男朋友呢”旁边一个微胖的女生说。
这个问题超出了我的想象力范围,怎么又扯到师傅身上去了。我连忙摇头加摆手:“马修是我哥,我们两个,怎么可能。”
我自然知道,说马修是我的师傅会引起一室哗然,所以很聪明的没有说。
“那他有没有女朋友呀?”一个长得还不错的女生凑过来,鬼鬼祟祟的问我。
“他?应该没有吧。”我不解其意,一边的女生都笑起来,冲着那个女生说,你有机会了。
我这才明白,师傅也是被人看上了,也跟着笑起来。啊,不是八点档。我上下打量那个长得不错的女生,不由得咽了下口水,原来不止美男人让我有胃口,美女一样让我心潮澎湃,真是狼入羊群。我怕自己尖牙露出来,连忙拿起面前的杯子把里面的水尽数喝下,又拿着空空的杯子去厕所接水喝,厨房的人实在太多。
“喝这个。”马修跟着进来,把一个透明的杯子塞到我手里。
我不带一丝疑惑的喝下,入口微辣,我倒是没有这么想喝血了。我杯里的东西单看上去倒是和水无异,我疑惑地问:“这是什么。”
马修却抬起我的脸,直接亲了下来,我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尖牙已经咬破了马修的嘴唇,吸血鬼的血我从来没喝过,比人血更甜。
却听到身后门响,连忙回头,只看到一丝衣角闪过。再回头看马修的唇上赫然两道血痕,他用舌头舔了舔:“怪我忘了,你还太小,不该来这么多人的场合。刚刚那个是你情郎。”
“师傅你?!”马修难不成一直不赞同我和kevin在一起,要用这种极端的方法,逼我和他分手?
难道师傅对我有意思?
马修背对着我,对着镜子,理了理头发,无所谓的说:“你尖牙露出来了,要是被人看到,这一屋子的人我就都得杀了。”
原来如此,其实凯文早知道我是吸血鬼,只是我没告诉师傅,要是他知道,怕是要杀了凯文。可现在,怎么办,我怎么给kevin解释。
马修又走到我面前,附身在我耳边说:“要是刚刚亲你的不是我,而是kevin,你怕不是要把他吸干。”
我紧张的咬紧下唇,我不像平常的吸血鬼,每日必得吸血,要不便会心痛难忍,所以我经常会忘记吃东西。想想我怕是已经有两三天没吸过血了,怪不得刚刚忍不住,正如马修所说,要是刚刚亲我的是kevin我怕不是会把他吸干。
我听到门外有人说了句,外国人就是开放。看来不止kevin一个人看到了。
“明天再解释,今天先走。”马修拉起我,幸好厕所离门口并不远,我们出去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站在门口,马修带着我跑得太快,我并没有看清凯文的表情,想来也不会是什么好表情。
那天之后,凯文就这么消失在了我的世界里,我去他家等他,他却没回家。我趁晚上撬门进去看,没有一丝住过人的痕迹,似乎已经一周没回来过了。追踪猎人,本是我常做的事情。我却不愿意用追踪猎人的技巧去找他。
他必定是生气的,在朋友面前丢了这么大的脸。我们走出去的时候,我自觉得想站在队尾,英浩却理所当然的拉着我走在他旁边。
“父亲想让你一起去吃饭。”他小声在我耳边说。
“我?”我哪有权利和亲王一起吃早饭。
“你不是军团的了吗,再说,父亲说可以,又有什么不行的。”他一脸理所当然。
当然,对一个生来就是王子的人来说,和主人一起吃早餐就是家常便饭。
主人的餐厅我本不是第一次来,坐着参加早餐还是第一次。主人的左手边坐着他的儿子们,右手边坐着夫人和小夫人,我的座位则被安排在小夫人身边。
英浩坐在主人的左手第一位,旁边是世子阮友织和阮友艺,还有小王子阮友英仁,后面还有住在城堡的别的公爵们的世子公主们。
因为世子们不是正房夫人生的,所以只能被称为世子,也没有继承主人城堡的权力。
我小心翼翼的吃着面前鲜血做的布丁。我斜对面的二世子冲我笑了下,他是个随和的人。主人在和夫人聊天,说的什么因我离的太远,实在听不清楚。
“尝尝这个,很好吃的。”二世子叫随从给我送来一个盅,里面似乎是酪。
我连忙站起来,行了个礼说:“多谢王世子陛下。”
阮有织还没说话,旁边的小夫人接话道:“这英拉还真是礼数周道呢,怪不得王上一直宠爱着你。”
我还是站着的,听了这话,不知道是该承了这夸赞还是不应该。主人虽对我不错,宠爱可确实没有。
环顾四周,似乎主人并没有像给我解围的意思,我刚要硬着头皮回一句多谢,英浩接话道:“您今天是第一次见她吧,也就父亲在时才乖巧柔顺,平时野得不行。”他用叉子点点我面前的盅,“别拘着了,快尝尝二弟给你的血酪,很好吃的。”
幸好他替我解围,我连忙坐下。
“这血酪是二哥最爱吃的,平时我都不给,没想到二哥对英拉也不错呢。”小王子天真无邪道,“英拉姐姐,我也想吃。”
“是。”几乎是精神反射,我连忙又站起来,把血酪捧给小王子。
“看来英拉还是习惯做奴仆呀,王上让她去军团是不是过于抬举了?”马莲娜夫人说。
我捧着酪的手僵在半空,果然我就说这早餐没那么好吃。
夫人又看着主人说:“虽说王上不能插手军团的事情,可是想让英拉回来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要我回来?之前要我去军团,难道不是夫人的主意吗?我心中暗自揣度,小心翼翼的把酪递到小王子面前,小声说:“您尝尝,真的很好吃呢。”
我行了一礼,对夫人说:“夫人说笑了,我喜欢军团,我觉得在城堡里吃白食,还不如守一方土地来的安心。”
英浩看着立在身边的我,一脸的孺子可教。
“你说什么?”夫人大概是头一次被人怼,一把把绢扇拍在桌子上,登时断成两截,这句话,明着说自己,实际上说的也是城堡里的女眷,怪不得她生气。
“夫人,奴婢只是喜欢在军团的日子,没有别的意思。”我连忙跪下,头一次把夫人惹怒,却又似乎能全身而退,真是舒爽。
“英拉真的喜欢军团的日子吗?”小夫人眼神一亮,用绢扇遮着嘴角的笑意:“夫人还不知道吧,我早上听说英拉已经是英浩的人了,也不知道英浩会不会舍得放你回军团哟。”
次话说完,我心中犹如天打五雷轰,顾不得夫人和小夫人,我忙看向主人。
“你说什么?”主人这才抬起头,眼神冰冷地看了小夫人一眼,又看了看英浩,扫过我时我顿感一阵凉意。
“父亲,是我逼她的。”英浩连忙站起来。
一桌子的气氛顿时冷了下来,我跪着不敢起身,英浩是王子,自然无所谓。而我作为主人的奴婢,自然什么都是主人的,没有主人的允许,就私定终身,这事实在可大可小。
主人毫无表情的看了眼英浩,又看了眼小夫人,沉声说了句:“吃完了就散了吧,都出去,英浩留下。”
众人哪还敢继续用饭,纷纷站起来行了个礼,出去了,主人看看还留在大厅里的我,冷哼了一句:“出去跪着。”
我心想完了完了,主人还没有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过话,却不敢留下,只行了个礼出去,心中一片黑暗,主人不会要杀了我吧。
主人餐厅外的黑色橡木地板每日都被仆人清洁,打蜡,跪在上面还能闻到淡淡的香味,这个地方,很多人都跪过,结局却不尽相同。
远的不说,主人的哥哥,圣彼得堡的公爵大人在这里跪过三天三夜,那时,主人的父亲还是亲王,公爵大人与城堡里某个小仆人的情事被撞破,亲王一怒竟叫打死,公爵求情才活下来,只是被发配去了军团,公爵自己也被封去了遥远的彼得堡,从此再没有继承王位的希望。
在地上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门开了,只有英浩一个人走出来,我抬头看着他,他伸手把我扶起来,说:“走,陪我玩去。”
玩?就这么结束了?主人不杀我吗。
“父亲刚刚,把你赐给我了。”英浩拽着我的手。
“你和主人说了什么?他居然把我给了你?”我不可置信。
英浩拽着我的手,看着我说:“我说我喜欢你,非你不可,他就同意了。”
“就这么简单?”我不可置信,主人虽从未与我有过夫妻之实,这几百年来,所有人都觉得我是他的小夫人,这么丢脸的一件事,没有赐死,没有罚跪,没有活埋,也没有不许喝血,就这么把我赐给了英浩。
“你以为父亲很看重你吗?一个女人而已,我说喜欢,他自然会给我。”英浩钳着我的手,在我耳边说,“再说,我告诉他我们已经暗通了款曲,你以为父亲会怎么想。”
我听的全身颤抖,推开他的手,向主人的书房跑去。侍卫并没有如我所料把我拦在门外。
主人正坐在窗前,我走进去,却不知道要说什么。
“连跪也不跪了吗?真是有了英浩礼数都忘了?”主人背对着我,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我立刻跪下:“给父亲请安。”
“你看我这儿子怎么样?”主人斜坐在椅子上,看着我。
“王子殿下很聪明。”
“很聪明?”主人笑了笑,“确实聪明。你帮我看着他,我要知道他对我有没有二心。”
我心中一惊:“所以,是主人安排我与王子相见的吗?”
主人不语,算是默认。我心下了然,英浩是他的王子,也是王位继承人,他要盯着他也不奇怪。
此时有侍卫进来,说丞相来了,有要事商量,我便告辞出去。
原来只是利用,主人把我给了英浩是为了监视他,那英浩要娶我,又是为了什么?难道是看透了主人要让我监视他,这才顺水推舟。虽然主人把我赐给了英浩,却没有给任何名分。
英浩和传闻中的冷峻风流不一样,他随父亲,是个实在没什么脾气的人,我悄悄地带他去人间喝酒,他高兴地就像个孩子,只怕是吸血鬼的聚会再热闹,也不及那繁华的人世间。
凯文拘谨,师傅安静,之前除了欧普也没有人带我去那热闹的酒吧,有英浩陪着在酒吧也能玩得痛快,我们两个都是千杯不醉的吸血鬼,喝的烈酒看的酒保都害怕。经常还能骗到个姑娘喝个痛快,却有法令不准滥杀,但是英浩会魔法,能隐藏踪迹,让谁也看不出是吸血鬼做下的。
灯红酒绿的居酒屋,白粉掩面的日本艺妓,缓慢而优雅的唱着千年前的歌曲,十指轻拨着木质的琴,我看她们跳舞起了兴,便求她们也把我变成那般模样,
“王子可喜欢。”我看了自己镜子中的模样,也是被自己吓了一跳,这东亚的和服,当真是只有东方的美人穿起来才合适呢!
“来。”他勾勾手,我便坐过去,反正我们说的德语,他们听不懂,用起来就更肆无忌惮,英浩是没有时间学语言的,也只有我,像个强迫症似的,五百年把世界上的语言几乎学了个遍。
“我们今天晚上可会回城堡吃晚餐?”我媚眼看他,在人间我们不必守着主仆的规矩,我是放肆不少。
他想了想,说是要回去的,他替主人处理政务已经两月有余,倒是得心应手。
“那便是不能吃活食了。”我失望的埋头,嘴被师傅养叼了,几天不吃活食还当真是难受。
“若想吃便带回去一个,也不是什么难事。”英浩把手自然的放在我腿上,我连忙躲开,拿起酒杯替他斟了杯酒,双手奉上。
“不是说东京都有几个不错的温泉,不如去泡温泉?”英浩喝酒喝的兴起。我心中却打起小算盘,一起泡温泉会不会太暧昧。
“不想去吗?”看我不说话,英浩动手捏了捏我的脸。
“别捏,会胖的!”我打掉他的手。
“你不是说还有事情要回城堡办,不如改日?”我小声说,我并不想惹他不悦,也不想自己出丑。
“那你可算是许了我温泉了,不要忘了哦。”他随手拿着桌上的折扇敲我的脑袋,我却只是想着不要出丑,倒也没理他。他得了许诺,心中许是高兴,打了个响指便带我们回了城堡,反正不管是哪里,都是想来就来的。
只是这不偏不倚,就回到了我的房间,一只蝙蝠落在他的手上,还优哉游哉的打了个饱嗝。
傻蝙蝠,我心中暗叫不好,大概是刚从马修处回来的,腿上还绑了羊皮卷。我放心不下凯文,求了马修替我照顾他,马修也怕我担心,一直给我蝙蝠传信。
“呦,这是什么?”我来不及阻拦,英浩已经抢走了那蝙蝠脚上的羊皮卷。
“见字如面,那人类一切都好。”念完已经不似当初拿到信时的云淡风轻,他摸搓了摸搓羊皮卷,放在鼻子下细细闻了闻,“人类一切都好?”他抬了抬眉毛:“还放不下那个人类吗,还拜托马修照顾他?怕你师父死得不够快吗?”
我心下一惊,主人处置念念的情形还在眼前,换做我会怎样,是关进棺材,埋在地下不许吸血,还是捆在阳光下暴晒,马修欧普这些包庇我的人,又会如何?我全身颤抖,不知该说什么。
他抬手烧碎了羊皮纸,又扔出一把小刀毙命了送信的蝙蝠。我在一边看着,心中惊异,连跪下都忘记了。我也是听说过,英浩王子的杀伐果断,冷酷无情,此刻看来,传言果然不虚。
他慢慢走近我:“马修和你不一样,他可没人护着。”
“和师傅没关系,是我。”我连忙说。
“这么上心,你的胆子可真是大得很呢。”。
我深吸了一口气,说:“王子殿下忘了这件事,我..随您处置。”
我口不择言。
“为了那个人类吗?看来你对他用情很深呢。”他又上前一步,我想要后退,他却早钳住了我的后颈。
我看着他一件件脱下外衣,衬衫,露出胸前好看的肌肉。
我不自觉地后退:“别..”
他只是面无表情的挑挑眉:“不是说随我处置。”
我忍不住带着哭腔道:“能不能让我准备准备,我..”
“这种事,有什么可准备的?”他的眼睛实在好看,迷离的充满了情色的味道,“难不成第一次?”
“不算和你的那晚,确实还是第一次。”我小声说。
他倒是笑了:“那晚是诓你们的,不然,你怎么会乖乖的做我的小侍女。。”
“你!”我又气又羞,“巧取豪夺!”
“得了,你又不喜欢父亲,跟我能做夫人,不是更好。”他又靠近我。只这一句话,似乎他又变回了平日的那个少年人,我双手抱膝,他在我耳边说,“你不想做的,我不会逼你,我只告诉你一句,你和他没缘分。”
“我和他没缘分,和你也不一定有缘分。”我赌气说。
“你我。”他故意停顿了一下,满意的发现我看向他,“你我确实不一定有缘分,但是我死磕。”
他替我把扣子扣上,才离开我的房间。
之丢下一句:“明天继续来伺候。和我此刻稍稍安静的内心不同,慕城今天又是阴雨,凯文平躺在地上,因为习惯穿黑色的衣衫,一身的鲜血反而也看不到,今日便是不该出门的,中了吸血鬼的埋伏不说,偏偏还只有自己,阿沁和几个师弟。身为师兄,凯文自然要冲锋陷阵,此刻自己怕是要不行了。正胡乱想着什么,就被人拦腰抱起。
醒了的时候已是在一处昏暗的内室。
“我这边没有什么人类的疗伤药,给你买了点,不知道合不合用。”
凯文愣了愣,周边太暗,他连人在哪里都看不到,伸手把灯弄亮才发现,怪不得看不到,原来是个黑人。
“你是猎人?你已经知道英拉是吸血鬼,接近她又是什么企图?”欧普知道凯文现在没有丝毫伤害他的可能,所以就坐到了他身边,幸好他今天没有偷懒,和他们一起去伏击猎人,才发现了这个惊天大秘密。
“我。。”凯文支支吾吾不知道要说什么,刚受伤醒来就被这么问,任谁也想不出吧。
“你知不知道,这样会害死她的。”欧普手中还拿着长剑,他也受了伤,不过吸血鬼的伤比人类好得快多了,“我应该现在就杀了你,但是我杀了你,她会伤心的,你***,滚得越远越好。”
本来我们这些低等吸血鬼没有办法转换别人,也就没有资格去爱人类,所以凯文总会老去,欧普也一直以为我们不会长久,我是亲王赐了姓氏的吸血鬼,想必也是的了亲王的宠爱,不长久的爱人类倒也是无妨。只是若这人类是个猎人,情形就不会这般轻巧了。英浩带我去城堡附近的山上打猎,骑马。
他给我牵了一匹浑身宝红色的马,我看他一直踢着腿,还喷着气,可能是天气冷,又大晚上还被人拉出来骑心里不爽快,我有点害怕这种**,心里一直狂跳着。想着一会要骑他,必是应该好好沟通感情,就抬了手往它的鬃毛上轻轻地来回抚摸。
“乖,我不会伤害你。”我给马允诺。
“你小心别让他伤了你吧,这马是刚带回来的野马。”英浩骑着一匹白马从我身边咯答咯答得走过去,那马一看就是养得很好的,鬃毛长长的扎成辫子,像是马术表演上用的。
“野马?”我吃了一惊,都说野马不易驯服,上来让我骑一匹野马是什么意思,虽然说主人找人教过我骑马,但是野马我还从来没试过,这也太冒险了吧。
“你快一点,我们今天要走很远呢。”英浩的马乖觉的转着圈子,贵族的马训练良熟,自然是很好骑。
“好了好了,我马上。”我抓着绳子飞身上马,那马当然不会容易让我上去,立刻就开始四处跳动想要把我摔下去,我使劲的抓着绳子,不让他把我摔下去,我并没有训过马,只是听人说过绝不能夹马的肚子,要不马会发狂。
“用鞭子抽它,这是好马不会轻易服了你的。”英浩在一边喊,他的马果然好,就算是现在也只是安静的站着,一般的马早就该嘶鸣了。
“我的马,怎么训是我的事情。”实际上是我根本不敢放开绳子,摔下山坡倒是没什么,我可不乐意让英浩看了笑话。几个回合后我还安稳的骑在马背上,那马渐渐的安静下来,我松了一口气,大概是没问题了。想着师傅之前教我的,让它慢慢地往前走,刚刚他出了汗,竟然是汗血宝马。
“没想到啊,你还挺厉害的。”英浩骑着马特别优雅的走过来,递给我一个皮质的水袋,“赶紧休息一下,我们还要走很长的路呢。”
我当然知道那里面装的并不是水,消耗了体力该要好好的补充回来,本以为他会让我好好休息一会,但我刚喝了一口,英浩就已经催马跑了起来。我也赶紧催马追上他,纵马跑在草原上极是爽朗,今夜月色甚是明亮,想必若是白日里日光照着更要快活。初开这天地混沌,浊的降下为地,轻的上升为天,孕育成这青青原野,十里山原,能在这天地间走一遭也算件幸事。
我们一路纵马,一直跑进了城堡附近的密林,森林并不是城堡里的禁地,但是因为树木高大而阴森,并没有人去接近他,现在又是在深夜,连月光都投不进来的林子更加阴森恐怖,四周只有马蹄踩破树叶滴答滴答的声音。
两匹马跑得发了性,谁也不让谁,在密林间飞快地奔跑着,主人从不许我赛马,说是女儿家不许做这么危险的事情,也没人陪我赛马,我也一直不知道,纵马狂奔竟然这么有趣。
跑了许久,两匹马并排停在了一座城堡前,跑了这么久的路,一般的马应该是很累了,但是这两匹马都没有大幅的喘息,果然是好马。城堡在月色黑夜中更加幽深昏暗,一眼看不到顶,四周长着荆棘,完全看不到入口在哪处,周围的河水早已干枯,五百年前,这座城堡是欧洲最显赫的地方,现在却人迹罕至。
“跑到这里来了,加瓦瑞斯家族几百年前灭族以后,他们的城堡再也没人敢来,据说里面有幽灵围绕,就连很久前有人想进入城堡夺走宝藏,都没有一个人活着出来。”英浩下了马,用鞭子在手中敲着,声音低沉,好像是不想惊扰到加瓦瑞斯家的亡魂。他坏笑着,“你敢不敢和我进去?”
“你也觊觎加瓦瑞斯的宝藏吗?”远处两匹马再吃地上的草我看了看英浩,怪不得今日他让我穿男装,说的是骑马方便。
“宝藏我阮友家族又有什么没有,你是不敢进去吧?”他挑挑眉。我竟没识出他的激将法,转身就冲着古堡的高墙飞身爬了上去,那墙真高,四周又布满荆棘,我抓着古老的砖石,有的竟立刻碎成了灰尘,本就是为了防止敌人爬上去才筑起的围墙,我爬的辛苦,但到底是没有受伤的爬上去了,英浩就没那么幸运了,他的衣服刮坏了好几块。
“小瞧你了。”他喘着气说,这次是我把装着血的皮袋子送给他。
“我们去哪里?”我们像是爬上了某一个窗台,里面有一张床,来自东方的丝绸床单上浮满灰尘,我们两个从窗子跳进去,地上的木地板吱呀吱呀的响着。我跟着英浩走过一条又一条长长的走廊,城堡里并没有灯光,好在我的夜视很好。
走过一处走廊的时候,英浩停下,看着一个小女孩的画像出神,画像的脸被整个烧掉了,我只看到她的名字是黎茉,用中文写的。
“她不是加瓦瑞斯吗?”我问。
“黎茉是她的名字,她母亲是独女,她随母姓,是加瓦瑞斯。她应该是安妮的姐姐。”英浩看了看我,没继续说下去。
“安妮公主吗?她不是丞相的女儿。”怪不得她叫黎茉,是暗暗地用了父亲的姓,倒是个好听的名字。
“安妮的母亲是续弦。”英浩继续言简意赅。
我哦了一声,没过脑子说:“原来你是因为她才不想娶安妮的。”
英浩的脸瞬间阴沉了下来,沉声说:“你话太多了。”
转头就快步下了楼梯,我连忙跟上。
刚走下铺着红毯的楼梯,走到大厅里我差点惊叫出声,大理石铺就的地毯上到处是横七竖八的尸体,被斩了首,血迹遍地。
我早就想到是这幅景象,却还是不由得头皮发紧,在军营里我也从未见到过这样血腥的场面:“他们都是加瓦瑞斯的族人?”
“上到公爵宗亲,下到仆从奴隶。凡是和加瓦瑞斯沾上一点关系的人的全都被元老院的骑兵斩首。”英浩低声说,“走吧,去地下室。”
“是元老院吗。”我小声说。
“你说什么?”他问。
“没什么,只是听说元老院向来仁慈。”我更加小声说。
他正常的牵上我的手,他的手和我的手一样没有一丝温度。我们顺着楼梯走下去。
地下室里长明的蜡烛,横七竖八的倒着,没倒下的倒是还敬业的亮着,这些光亮已经足够我们识路了。英浩引着我我进了一处密室,取出里面的木盒子。
“你说我们不应该觊觎加瓦瑞斯的财产的。”那个木盒子一看就是经过了能工巧匠细细的雕刻,盒子都这么贵重里面放的必定是比盒子贵重百倍的物件。
英浩没有说话,只是叫我过去,把盒子递到我手里:“打开它。”
我接过盒子,上面的装饰依旧是加瓦瑞斯的族徽,百年后木质依旧坚硬,里面却不是至宝,只是一本书:“书?”
英浩识货,这是加瓦瑞斯家族的至宝,承载家族智慧的魔法书,传说族长设下诅咒,若是家族之外的人看了,会瞬间魂飞魄散,化为灰烬。
“这地牢里的东西都被下了咒语,我们不能拿走,你要背下它。”英浩说。
“这有四百多页!”我的眼睛几乎要登出来,粗粗翻了翻,是一本用拉丁文写的魔法书。
“你的老师,也是我的,曾经和我说你可以背下莎士比亚的所有十四行诗,这个想必不难。”英浩找了个地方坐下来,“我们还要回城堡吃晚饭。”
“为什么你不背?”我狐疑,难不成他已经识破了主人叫我来监视他的计谋,擅闯禁地,偷看禁书的却是我,如果我告诉主人,他说不定会挨骂,但是背下了禁书的我一定会被斩首。
“让你背就背,快点。”他厉色道。
我被他唬住,果真翻开书,只是刚刚跑了马,又爬上城墙,根本静不下心看书,我现在倒宁愿是英浩要来觊觎人家的宝贝。
说是魔法书,里面却不只有魔法,还有血族这几千年的历史,和各种花边小料,我翻到封信,是小祭司写给安东尼娜公主的信,他早就和公主暗通款曲,祭司不能娶亲,要是想继续留在元老院,他只能和公主断了往来。
在城堡呆着,我听多了女仆议论贵族的八卦,倒是不知道元老院也有这么多花边新闻,英浩却不以为然,按他说,活得越久的,越老不正经。
我不是神仙,当然不可能几个小时内背下那本400多页的书,等到我们可以回去的时候,天早已大亮,天亮之后英浩不能出去,我只好陪他在地牢里呆着,晚饭是没着落了,我不喝人血倒是没什么,只是他这千尊万贵的王子就没这么好过了。
“都怪你,非要我背什么书,你倒是没事情,我不回城堡主人一定会责罚的。”我白他一眼,叹了一口气躺在地下室的床榻上。
“好了,父亲罚你我护着你啊,再说他不会罚你的,他几时真的罚过你了”英浩坐近了一点,他并没有记着黎茉公主的事情。
“奴隶不可以学魔法,你让我背的可是一本魔法书,如果被别人知道了我死无葬身之地。”我又翻了个白眼。
“你嫁给我成了王妃就不是奴隶啦,怎么样,要不要考虑一下。”他又往我这边挪近一点。
“你想娶我,是不是因为不想娶安妮殿下。”我说,并排的躺着我看不到英浩的神情,侧过身去看他,一张面无表情的侧脸甚是勾人。
“你话太多了。”他俯身压上来,我俩间距只有一寸,四目相对。
“你要做什么。”我是明知故问,我自然知道他想做什么。
正在尴尬之际,门外飞过来一只蝙蝠,它优雅的扇动着自己的翅膀,停在我身边,打了一个深深的哈欠,大白天的连蝙蝠也不愿意出门。我抽出绑在他脚上的羊皮卷,是军团的命令,要我明日傍晚前必须归队,我所在的城市附近的猎人军团近日异常壮大,司令决定派队围剿,我,欧普和马修赫然在列。
“我陪你去,军团司令不会不给我面子的。”阮友英浩一把拿过去信,不顾蝙蝠的嘶鸣看完了。
“别添乱了,你个王子,晒不了太阳的,你要是化成灰我就真死定了呢。”我又翻了个白眼,脑补了王子变成灰烬的宏大场面,心中偷笑。
英浩看出了我在想什么,抬起手给了我脑门上一记爆栗。